隨著Lg杯決賽,柯潔退賽,此刻我更加鄙視,韓國體育為了取勝的毫無底線!
1、2002年世界盃足球賽
買通裁判,在自己國家,小組賽做掉葡萄牙,淘汰賽依靠暴力犯規,先後黑掉義大利和西班牙,如果不是貝肯鮑爾提前在國際足聯打了招呼,下一步韓國隊將會淘汰德國,和巴西爭奪大力神杯!
2、 1988年漢城奧運會
依靠主場優勢,依靠下三濫手段,贏得了很多本來不屬於他們的獎牌,特別拳擊比賽,韓國拳手用犯規和暴力動作戰勝外國運動員,因為倘若韓國選手輸掉比賽,臺下韓國觀眾將抄椅子上臺,將韓國選手和主教練,裁判,對方主教練和球員一頓狂毆!
3、2006年的都靈冬奧會
3名韓國運動員不惜冒著阻擋犯規的危險,對原本領先的中國選手王濛進行干擾,導致一馬當先的王濛,遺憾第四,在許多短道速滑比賽中,韓國隊曾多次出現故意推擠、阻擋其他選手的行為,以獲取優勢!
4、2018年的雅加達亞殘會!
韓國代表團有8名選手沒有正式的殘疾證。派正常人和殘疾人比賽,相當於派老白和泰森打P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