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今日報道,汪小菲目前已經給大S付款4511數萬人民幣的贍養費,約合人民幣便是1031萬餘元。但他因讓司機私自從大S定居的豪宅中搬離4幅畫作,也被大S提告了…
離婚協議書中指出一個細節,大S在信義區的豪宅(其實就是她與汪小菲以前一同居住的房子)需要專門空出一個房間來,供汪小菲來探望孩子的時候應用。不過後來大S改變想法確定沒給汪小菲給予單獨房間了——自此不可以踏入豪宅別墅一步。收到通知後,汪小菲才發現緣故——是大S要再婚了。
大S的這種得寸進尺的貪心,很明顯是來自於汪小菲的“懦弱”和“偏愛”,所以大S才這麼的有恃無恐。大S這麼做還真的有原因的。因為汪小莫哪怕交了幾位前任,現在已經又有了新歡,汪小菲仍稱大S為“老婆”。在直播中,稱“我老婆嫁給那誰誰誰了”,由此可見,汪小菲依舊沒有放下大S。這段離婚故事無疑成為了當下社會的一面鏡子,讓人們對感情、婚姻和財富有了更深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