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爆出另一大瓜臺北地方法院透過臺媒公佈最新新聞,與兩地夫妻離婚案直接相關,並首次公佈汪小菲大S離婚協議,包括兩大筆錢,附加條件,影響三人關係,網友:“再來一場大戲!”
1、兩筆大筆款項
汪小菲每隔三個月付給大S300萬元撫養費,連續16年六個月,新臺幣4511萬左右,其間已經強制執行2217萬元。
好傢伙如果按娛樂圈明星每天208萬的工資來計算的話,那就得掙21天了;如果你想給月薪5000塊打工人2255人平分的話,那真的是不比較也無妨!
2、附加條件等
大S不僅向汪小菲索要撫養費而且還附加了一個條件——不準汪小菲進自己臺北豪宅——很顯然大S是很兇!就這樣大S,汪小菲和具俊曄三人的感情降至冰點!
很多網友看了之後表示:
“愛新覺羅家將再出酸辣粉銷售,《好日子》這首歌走起一波行情”
“生兒育女真的很有價值啊”
“吃相太醜,離異後仍日日為妖”
“你們猜猜看,汪小菲是怎麼簽訂離婚協議的?他就這麼愛受虐?”
“刷掉前夫卡,辦理二婚”
常言道“娛樂圈並不存在真正的愛情”。然而,這件事也給了許多人警醒:
1、無論多麼美好的婚姻都經不住兩地分居的煎熬。
2、美好的婚姻都是相互包容、相互成全的,婚姻若走到最後,分離才是上策。
您如何看待這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