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不太火,或者說接不到啥活的明星,轉戰帶貨之路,貌似已經成了一種習慣了。
像咱們昨天說的張檬小五就是典型的例子。
像什麼賈乃亮、婁藝瀟、李金銘,都是直播界的紅人明星。
但是,明星帶貨被商家報警,引來警察調查的應該沒有誰吧?
黃聖依夫婦應該是內娛獨一份了吧。
黃聖依楊子夫婦嘗試直播帶貨開始,什麼行業,什麼品種都做了。
正所謂,一心不能二用。做得多了,恰的爛飯也多了,出事兒也就正常了。
前天開始,黃聖依夫婦被警察調查的事情,就登上了各大熱搜頭條。
事情是這樣的:
今年一月份,有60多位商家合計花了三千多萬,和楊子黃聖依夫婦達成了合作。
簽訂合同要求時,就說了:直播時,必須楊子和黃聖依同時出現,而且還要完成最低140萬的交易額。
結果,直播的時候,楊子和黃聖依就出現了兩分鐘。
好多品類都沒上鍊接。某位商家準備了價值170萬元的臘肉,黃聖依楊子就給買了1單。
這些商家沒想到,自己付了這麼多錢,黃聖依楊子居然最低140萬元都沒賣到。
第一時間要求退款,結果遭到了拒絕。
而在商家和黃聖依楊子夫婦中間呢,他們還隔著一家媒體公司。
這家公司呢,一般都是和明星合作的,類似中介吧。
商家找的媒體公司,黃聖依夫婦找的也是媒體公司。
雖然,商家找的不是直接找到黃聖依夫婦的,但是合約裡寫得很清楚。
直播帶貨的時候,必須黃聖依楊子同框出現。
如今這個結果看來,媒體公司大概只是用自己和藝人合作的噱頭,吸引商家投錢而已。
等到商家反應過來,自己“受騙”後,第一時間找上了媒體公司。
但,此時的媒體公司已經不認賬了,也拒絕退款。
投訴無門的商家們,只能選擇報警。
而警方呢,也受理了這個案件。
事情一經曝光,輿論也很快發酵起來。
黃聖依方呢,也很快針對此次事件,進行了回應:黃聖依這邊表示呢,當時談的只是說自己和楊子作為明星嘉賓,去直播間助播一下。
所謂的合同,自己和楊子從來沒看過,也不知道對方指定了自己,也不知道,還有最低銷售額。
之後,黃聖依這邊還附上了自己這邊和媒體公司籤的合同。
合同裡,確實清楚明白寫了,黃聖依和楊子只是作為嘉賓出席直播,而且活動時間不能超過兩個小時。
這樣子看,基本上就是利用明星的名氣吸引流量的操作了。
那麼問題來了,60多位商家付的三千多萬,黃聖依和楊子分走了多少呢?
其實,這也不是黃聖依楊子帶貨,第一次翻車了。
之前,有商家吐槽:花了10萬找黃聖依直播,結果就賣了五個杯子,銷售了695元。
還有消費者爆料:自己在楊子的直播間買了棉被,結果被子裡面都是頭髮。
找商家處理售後問題,還沒人給自己解決。
當然了,帶貨結果賣的東西有問題也不止黃聖依和楊子這對明星夫婦。
之前,舒暢給人家帶貨賣黃金戒指。
結果,消費者買回家沒戴兩天,就掉色了,直接成了鐵戒指。
國家一級演員杜旭東,收了三萬三,給別人帶貨。
結果營銷話術完全不會說,只會坐在一邊吃東西。
結果,那場直播杜旭東就賣了一包價值64.9元的木耳。
商家當然不滿意了,於是聯絡杜旭東,要求對方退回三萬三的坑位費。
沒想到,杜旭東直接拒絕退款,還把商家給拉黑了。
無獨有偶,2021年的時候,某商家花了51萬請陳小春給自己帶貨。
結果,陳小春就賣了四千塊出去。商家直接反手把陳小春給告了。法院判決相關公司退回41萬給商家。
其實,請明星來帶貨,不一定都是萬無一失的。明星就像是商業產品,其影響力和商業價值都是不一樣的。
希望以後商家找明星帶貨的時候,還是三思而後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