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創作大賽#
6月9日,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在網上釋出了一條訊息。
稱翟欣欣已被逮捕,罪名為“敲詐勒索”。
想必翟欣欣此時還在做各種“掙扎”舉動。
而她此前做那些“好事”時,可能並沒有想過會有這樣一天。
幾年前,1981年出生的蘇享茂留下遺書後跳樓自殺。
遺書直指翟欣欣,說她要舉報自己,以要挾的方式逼他支付1000萬元,還要她海南的房產。
而此時的蘇享茂資金鍊斷裂,因為絕望,走上不歸路。
蘇享茂跟翟欣欣透過婚姻戀站認識的,認識後兩個月左就領了結婚證。
但是婚後只在一起過了40天就離婚了。
離婚後不到兩個月,蘇享茂就自殺了。
而他跟翟欣欣相識不到半年,就在她身上花掉了近1300萬元。
蘇享茂是家在農村,北郵大碩士畢業,是個程式設計師,自己創業開科技公司,因此收入不少。
本來前途光明,不想遇到了一場“奪命愛情”。
翟欣欣家境並不差,父親還是大學教師,家裡住的還是位於北京五環外的的別墅。
蘇享茂去世後,家人狀告翟欣欣,但只討回了660萬元。
但是這個數字顯然距她從蘇享茂那裡拿走的還差了近一半。
家屬肯定也不想就此罷休,因此這事在我們看不見的地方,還在繼續你來我往地產生糾紛。
不知道翟欣欣在前夫蘇享茂自殺後、有沒有過悔恨和內疚?
對他的家人有沒有過歉意?
對自己的行為有沒有過反省?
看她這個還錢還車還房產的速度和態度、可以想象她多半是還沒有覺得自己錯了。
或許在她的三觀裡、自己年輕貌美,跟著你花你的錢就是你的榮幸。
兩個人在一起,男方願意為女方花錢,你可以接受,可以享受。
但是以各種有心機的方式索要獲取、那就成了欺騙。
翟欣欣不光戀愛和婚姻這段時間欺騙撈錢,離婚了還不罷休。
直接把對方給逼上了絕路……
如今家屬除了以“討回蘇享茂”那些錢的方式來以示公道,也沒有別的辦法了。
可惜翟欣欣顯然也沒有乾脆利落地還錢,所以才會面臨更復雜的懲罰。
被拘留,性質也就變了,所以後續若以敲詐定罪,就要接受牢獄之災。
翟欣欣這樣的女子,完全是被“貪”字矇蔽了整顆心。
以至於成為一個眼裡只看錢、四處尋找“獵物”的心理。
可是這個過程中得到的錢、真的能享受嗎?
即使別人搶不回去、自己能花得心安理得嗎?
人活著,還是要先講究個心安。
講究個無愧於心,凡事從道德倫理的角度去想一想。
加之於他人的苦痛、也會反噬到自己身上的。
一時得逞也不能長久安穩。
所以昧良心的事還是不要做。
清白端正做人,才能內心平和,坦蕩安心。
歪門邪道的事做多了,即使表面假裝無所謂,內心肯定也是有陰影的。
即使內心麻木無情不受影響、現實懲罰也是逃不掉的。
因此,不要以僥倖心態去不勞而獲,更不能因為貪心把別人傷害了、同時也把自己送上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