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際網路發達的時代,芝麻小事都能被傳得沸沸揚揚,
不僅在娛樂圈,在我們生活中也是如此。
在多年前,曾經有一段“優衣庫“更衣室的影片在網上流傳,
當時很多人認為是商家的廣告……
已經過去快6年了,這件事情又被挖出來博取眼球……
有網友發現“優衣庫不雅影片”的女主角竟然以歌手的身份出道。
還正大光明地以“優衣庫女主角”為噱頭,吸引流量。
展板上不但有女主的照片,還故意吧“優衣庫女主角”5個字放得很大。
不過名字不是餘某,而是馬伊娜……
展板的左上方,還寫著:
“她的音樂個性而不浮誇,帶給你的不僅僅是火辣的現場激情與快感”。
右下方寫著“馬來西亞混血兒”“完美的身體曲線”“狂野的誘惑,迷人的眼神”等字眼。
於是有很多細心的網友就去翻找當年珍貴的影像資料,
從臉部到身材,進行多方位對比……
眼尖的網友,一下就能發現這不是同一個人……
後來全國掃黃打非對此進行調查,
發現這是離異“優衣庫女主”進行宣傳朝著牟利的惡性事件!
這個“馬伊娜”也不是女主的女主的姓名……
記得事件的女主人公當時是在校大學生,一直在網上備受關注和議論,
相信她自己的內心一定相當後悔。
小編也慶幸,這不是真的她……
其實,不管海報上的女子是不是當時優衣庫的女主,
但這位女孩也受到了不少的言語攻擊。
而商家利用這種方式去宣傳自己的品牌,
無疑是一種很負能量的做法,對於未成年來說是沒有好處的。
難道用“優衣庫女主”這個詞真的很榮幸嗎?
利用自己的不雅事件出道當網紅當明星,這樣的三觀還是讓人難以理解和接受。
網紅經濟,社會的確越來越開放包容,換個洋氣點的名字,整個容,再包裝一下身份,
藉著自身的不雅事件噱頭,出道當個網紅或者明星,也不是沒有……
卡戴珊家族就是一個例子……
上過網的朋友們應該對“卡戴珊”這個名字十分熟悉,
甚至對她的“卡戴珊”家族也略有耳聞。
那麼卡戴珊究竟是誰?
維基百科對她定義是:一位美國社會名流,娛樂界名媛,電視名人,模特和商人。
她曾憑藉這個號稱“全美最豐滿的屁股”登上雜誌封面……
而真正讓她名聲大噪的,是後來傳出的一段“不雅影片”。
2007年,金·卡戴珊和著名藍調歌手布蘭迪·諾伍德親弟弟Ray·J的親熱影片傳出,並被髮布到娛樂網站上。
這之後,金·卡戴珊開始錄製自己的真人秀節目《與卡戴珊同行》,
主要內容就是展示自己一家人的生活,
相當於今天的明星Vlog,並且是付費觀看。
而這檔節目的畫風也充分滿足了吃瓜群眾的看熱鬧心理:
卡戴珊家族的日常幾乎全由撕逼組成,
大姐與二姐撕,二姐與四妹撕,老爸與老媽撕,全家人輪番撕逼……
她們把網紅經濟無下限博取眼球發揮極致……
還有廣為人知的——“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
36歲男子周某,因盜竊四次入獄,這樣一句混帳話卻讓其變成了網紅。
因這一句話而紅,已經挺荒誕的了。
更荒誕的是,在其出獄後,竟然有數十家網紅經紀公司希望與周某簽約,
200萬、300萬的簽約價都有人提過。
很多面目猙獰的自媒體也都把周某當成了流量獵物,圍追其進行直播。
這種場景跟“優衣庫女主”“卡戴珊家族”沒有本質區別……
不打工而靠盜竊生活,正常的社會,顯然應被唾棄。
讓人三觀盡碎的是,畸形的流量經濟和網紅生產鏈,
竟真可能養活一個好吃懶做的人,
實現其“這輩子不可能打工”不勞而獲的懶漢夢。
這樣的網紅,這種毫無道德感的審醜文化工業,不僅毒害了傳播生態,
更在澆灌“不打工”的網紅狂歡中,
向社會輸入了一種反智、反主流的壞價值觀。
周某未必想成為這樣的網紅,甚至在受訪時表達了拒絕,
可充滿變現慾望、不放過任何流量機會的網紅經濟需要他……
當然,無良網紅的座右銘是,
“被人罵”總比“無關注”要好。
他們希望被罵,罵帶來了流量,不是我們投鼠忌器放棄批評的理由。
不是人們罵錯了,而是這個行業的底線太低了,拉低著社會道德水位。
關鍵問題是,道德約束力是軟性的,挑戰者利用的就是這一點,
所以,娛樂至死的時代,有些事情只能靠法律去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