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謙,一個在娛樂圈內外都享有極高人氣的歌手兼演員,近日因為宣傳新電影《飛馳人生2》而陷入了一場小小的風波。
據悉,薛之謙在觀看了該電影后,不僅發表了一份長篇大論的備忘錄體現出他對這部電影的深刻感悟,還特地拍攝了幾張電影場景的照片,以此形式在社交平臺上進行宣傳。雖然這樣的宣傳方式充滿了誠意且收到了眾多粉絲的喜愛,但卻被一些網友質疑為“盜攝”,並因此遭到了網路上一部分“網路判官”的批評。
首先,要明確一點的是,在電影行業內,星光璀璨的明星們為影片做宣傳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尤其是在競爭如此激烈的娛樂圈內,明星們的參與無疑能夠大幅度提升影片的關注度。
對於劇組而言,薛之謙這樣的實力歌手和演員願意參與宣傳,無疑是求之不得的好事。而且,薛之謙的這次宣傳並沒有任何盈利的成分,純粹是基於對影片的喜愛以及希望更多人能夠走進電影院,體驗這部作品帶來的樂趣。
對於那些指責薛之謙“盜攝”的聲音,我們不得不說這似乎是一種對“盜攝”的誤解。盜攝,按照電影行業的標準定義,是指在未獲得影片版權方授權的情況下,在電影院內使用攝像裝置非法拍攝影片的行為。
然而,薛之謙作為受邀參加首映式的嘉賓,其分享的照片很可能是在獲得了授權的情況下拍攝的。更何況,關於盜攝的界定,並不單單取決於拍攝的行為本身,而是是否有侵犯到版權方的利益。
從粉絲們的角度出發,他們自然是站在了薛之謙這邊。在他們看來,薛之謙不僅用心地寫下了觀後感,還利用自己的社交平臺進行宣傳,完全是出於對電影的熱愛和對粉絲的一種分享。
而且,他們認為這種宣傳方式並沒有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反而使得更多的人瞭解並充滿了對這部電影的期待。而這樣一來,粉絲們不免感慨,為什麼薛之謙這樣一番好意,還要被一些網友上綱上線,甚至質疑為“盜攝”呢?
事實上,這背後反映了現代社會中一些人對於明星行為的苛刻標準以及對智慧財產權認識上的模糊。在這次事件中,不妨換一個角度看待薛之謙的宣傳活動,他的確利用了自己的社交平臺影響力,為《飛馳人生2》做出了有價值的宣傳。對於電影行業來說,這種正面的宣傳方式應當得到鼓勵而非指責。
最後,針對這次由薛之謙引發的小小風波,也讓我們反思在享受數字時代便捷的同時,如何正確理解和尊重版權,如何在享受文化產品的過程中,既保護創作者的權益,又提升觀眾的觀賞體驗。
在這個世界上,每一次的分享和傳播,都應基於對原創價值的尊重和保護上,才能構建一個更加和諧與文明的數字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