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4年2月17日,農曆甲辰龍年大年初八!是今年8天春節假期的最後一天,也是甲辰龍年賀歲影片春節檔期的最後一天。
早在年前的時候,國內最著名導演老謀子走進“與輝同行”直播間,宣傳推介他的龍年賀歲片《第二十條》,引起轟動。
雖然春節檔期結束了,看起來《第二十條》並沒有像賈玲的《麻辣滾燙》那樣取得較高的票房收入,但這並不意味著張藝謀導演的《第二十條》就沒有意義和價值!
恰恰相反!筆者以為,賀歲片《第二十條》之所以票房收入沒有人們預期的那樣理想,恰恰是因為《第二十條》的現實主義創作態度!畢竟,春節是我們民族萬家團圓、普天同慶的傳統節日,喜慶是春節的主題關鍵詞!
而在這個時候讓人們去看嚴肅而沉悶的涉法題材的賀歲片——確切地說,它不但不賀歲,反而讓觀眾覺得有點兒晦氣:啥時候不能看啊?大過年的,偏偏要在這個時候看?
所以,當《我們一起搖太陽》撤出春節檔期的時候,老謀子也應該受到點兒啟發:安排《第二十條》在春節檔播出,是不是也有點兒“差輩兒”的感覺?是不是也應該撤出來,另擇佳期上市?
但無論如何,由於《第二十條》的上映,近段時間,在法律界業內外人士中,還是引起了不小的轟動效應!不少專業人士參與了相關話題的討論!
2月11日,影片首映第二天,最高檢連發兩篇署名影評:《推卸與擔當》《法律不是冰冷的邏輯》!
12日,中國政法教授羅翔看《第二十條》回憶普法初心,也引發網友們的關注!
15日,光明網發文:《第二十條》票房逆跌,正義不應被辜負!
16日,人-民-日-報引用電影裡的臺詞“我們辦的不是案子,是別人的人生”作為引子,著重強調了電影《第二十條》的社會意義。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這就是家國刑法“第二十條”的全部內容!
2月14日,曾代理許姚錯換人生案的京北李聖律師發文稱:
《第二十條》這部電影,再一次告訴我們,真相早就在民眾的心中,我們也一再被追問,公平和正義何時到來?我們應該如何對待自己的職業?這部電影的最後也在拷問我們每一個人,到底應該如何度過自己的一生?公平,正義,善良,友愛,來自於法律的授權,更來自我們的內心,這些情感鼓勵我們向不法侵害作鬥爭,法無需向不法讓步。凡是我們承諾過的,便會一直努力做下去,戰友們,2024加油!
李律的這段話並不算長,但我覺得,它的每一句都有著極其豐富的內涵!換一種說法,這裡的每一句話,都能讓這幾年默默關注錯換人生的小星星們聯想到錯換事件的現狀和未來!
的確,儘管水很深,雲很厚,但所謂的“錯換真相”民眾心裡早就有數,昭然若揭!人們期待公平和正義早一天到來!
作為法務人員,不要像潘像馬像肖像周像付那樣對待自己的職業,而要像李像姚像季像劉那樣對待自己的職業!做人就應憑良心、講正義,仗義執言,打抱不平,光明磊落、坦坦蕩蕩度過自己的一生!
許姚是正義、善良、友愛的代表,依法維權,堅持求真,絕不造假,堅決向不法侵害作鬥爭,我們不是法鬧,守法者無需向所有不法者——包括但不限於造假、作偽證、商譽名譽侵權、誣陷誹謗、造謠詆譭、謾罵侮辱、無事生非、搬弄是非者讓步!
雖然路漫漫,夜正長,求真之路曲折坎坷,但凡是我們承諾過的,便會一直努力做下去!所有支援許姚的小星星們,同一道戰壕的朋友們,加油!
作為國內首部聚焦“正當防衛”議題的法治題材影片,電影《第二十條》講述的是掛職檢察官韓明人到中年,想在事業上最後拼一把,不料捲入一起分歧巨大的案件。他排除各方干擾,守住法律底線,準確適用法律,還當事人以公道。
電影是人民的藝術,理應為人民正義發出呼聲。《第二十條》在春節期間的熱映,不僅可以向公眾普及法律知識,更喚起了千萬人民心中對正義之舉的肯定和敬仰。正義不應被辜負,“法不能向不法低頭”。只有在人人“敢出手”“肯出手”的正義社會,百姓才會得到真正的健康與幸福!
請大家記住:影片中的案例是真真切切發生在我們百姓身邊的事情,看似遙遠,卻時時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就像發生在許姚身上的錯換人生案一樣,如果不予理睬,不定哪一天也會實實在在發生在我們身上一樣!
這就是我們無條件支援許姚維權的全部理由!
因為,筆者相信大家都應該知道刻於波士頓猶太人大屠殺紀念碑旁馬丁·尼莫拉牧師說過的這段文字——
他們先是來抓共-產-黨,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他們接著來抓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他們又來抓工會會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他們再來抓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他們最後來抓我,這時已經沒有人替我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