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我和一個律師朋友吃飯,順便談起了楊議老師起訴德雲社鄭好和徒弟謝雷的事情,這位律師朋友從專業的角度對這件事做了一些分析和預測。
這裡說句題外話,我們這個單位每年都要打二三十場官司,有的是別人起訴我們,有的是我們告別人,也正因此,我也就認識了幾個律師朋友。
今天我說的律師姓秦,我倆已認識好幾年,業餘都喜歡曲藝,對於當前相聲圈的七月風波,他了解的一點都不比我少。
下面,根據我倆中午飯局上聊天的對話,整理成如下的文字,其中問題是我的,答案是他的:
第一個問題:楊議起訴鄭好和謝雷,理由是否充分?
答案是肯定的,從情理上講,不管你對對方做了什麼,只要對方對你有言語辱罵的行為,那麼就肯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至於是名譽權還是其他權利,這個不重要。
比如鄭好在直播詬病楊家下三濫,他肯定是不對的。楊家以此維權,可以說合理合法。
第二個問題:楊議起訴鄭好,能夠立案嗎?
從相對專業的角度講,對鄭好立案有一定的難度。原因就是雖然鄭好確實在直播間有侮辱甚至詆譭他人的言論,但總體來說,情節還談不到嚴重。
另外,就事論事說,鄭好對於楊家評價中涉及到的事實,有一些楊家可能也存在錯誤。
比如楊議7月17日在海河邊的那場直播,就涉嫌對於德雲社、對於的某些傷害,而這才是鄭好批評、指責、詬病甚至攻擊楊議的原因。
因此,在認定鄭好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事實時,不能不考慮這個情節、這個因素。
總體來說,鄭好的問題不是很大,可能達不到立案標準。
第三,那麼謝雷呢?
謝雷聲言是為師父侯耀華出面,但問題是他有沒有得到侯耀華的授權?
而謝雷在直播間曝光、傳播、臧否他人隱私,這本身就是違法的。
這裡面有一個司法邏輯:即便楊議家的某些事情是真的,那麼他人也沒有權利大肆傳播,特別是涉及到個人隱私的一些事情。因此總體來講,謝雷是理虧的。
在此前提下,包括楊議、包括傳言中的小五嬸都可以從精神損害方面要求賠償。所以,謝雷最終被立案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正是基於以上因素,秦律師認為:楊議可能對鄭好撤訴,因為撤訴要比法院不予立案要體面,而對謝雷大體不會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