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人家》的故事是從上世紀七十年代末開始的,彼時高考剛剛恢復,講述蘇州國營棉紡廠職工院兩家人,在時代變遷中的故事。
林棟哲成功調到了上海辦公室,也考上了浦東新區的編制,兩人終於調到同一座城市工作。
然而解決了父母的擔憂,卻還是存在現實困難。工作租的房子,距離莊筱婷的宿舍三個小時。
兩人雖然在同一座城市,卻和異地沒有太大差別,週末才能見上一面,週末夫妻。
有問題就要解決,林棟哲執行力強,手上又有點錢,很快就抓住了機會。
莊圖南的舍友兼同事餘濤,在浦東做一個商品房專案,林棟哲知道後二話不說就決定買房。
此時的浦東剛開始開發,距離城區遠,到處都是農田,很多人都看不上,所以價格也便宜。
一平六百多不到七百,又是小戶型不到五十平方,攏共就花了差不多三萬,價格剛好合適。
林棟哲考慮得很清楚,一來是熟人負責設計的專案,知根知底不用太擔心出現問題,其次還拿到優惠。
二來距離莊筱婷上班的地方近,可以改善莊筱婷的居住環境,不用再擠十幾人的大宿舍。
但事與願違,房子被莊筱婷各種嫌棄,不喜歡大陽臺,不喜歡地板和刷牆,既不想管裝修,也不想住進去。
兩人為此彆扭了一段時間,莊筱婷生悶氣,林棟哲鬧委屈,都把莊圖南當傾訴物件隔空吵架。
最後把房子轉手給了莊圖南,才結束了這場紛爭,但沒多久又重新買了一套。
迷惑行為讓人摸不著頭腦,那麼莊筱婷究竟在彆扭什麼,這還要從莊圖南為什麼接手說起。
莊圖南買下這個房子,是因為李佳喜歡。
李佳喜歡房子有大陽臺,陽光充足視野開闊,能時常眺望遠方,暫時忘記煩惱,獲得內心安寧與平靜。
不像爺爺家家裡,從窗戶望出去就是高牆和別人家的窗戶,一年到頭什麼也看不到,像是在坐牢。
寄讀在爺爺家裡的日子,是她最不想回去的日子,不好受。
她雖然也有自己的房子,就在靜安市後面,但那是滿足父母買的,不是她自己喜歡的。
反而是待在浦江小區的房子,她真正有屬於自己的空間,比在自己的房子還要放鬆。
那段時間藉著剛好在浦東忙專案,可以幫忙照看裝修房子的名義,她一下班有空就待在那裡。
所以,這個房子實際上是真不錯,周圍環境也不差,莊筱婷說不喜歡大陽臺,就是在故意挑刺而已。
她真正彆扭的,其實是林棟哲沒有和她商量,直接就買了。但這又不好直接說,因為林棟哲都是在為她考慮。
這個房子對於林棟哲來說太遠了,要透過輪渡,過來要將近三個小時,完全是為了改善莊筱婷的生活。
在如何經營家庭上,莊筱婷和莊圖南其實都受原生家庭的影響很深,都害怕活成黃玲那樣。
所以,很多東西都希望分清楚,既是不想佔便宜,也是不想被佔便宜。尤其是在涉及錢的問題上。
但很多時候兩個人過日子,分清楚是好事,但分太清楚也不好。
莊筱婷彆扭的地方就是,這個房子從頭到尾,從挑選到付款,她都沒有參與,在她眼裡這個房子就不是她的。
因為說不明白,也說不出口,所以就變成了怪異的行為,例如拒絕請裝修隊,非要自己和林棟哲裝修。
折騰自己也折騰林棟哲。最後把房子轉給莊圖南,寧願週末去開房,房費你一半我一半。
折騰來折騰去,最後週末難得待在一起的時間,就這樣折騰沒有了,正經事一點沒辦。
直到這時候,莊筱婷才意識到自己錯了,但賣給了莊圖南的房子又不好再要回來。
於是最後重新在陸家嘴附近買了房子,剛好在兩人工作地方的中間。這樣就公平清楚了,莊筱婷心裡也終於舒服了。
林棟哲其實能看明白,從小莊筱婷就是彆扭,這隻能靠她自己捋順,所以從頭到尾他就是陪著折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