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冠軍吳柳芳在直播平臺上穿著清涼衣裳扭腰賺錢,成了一個悲悽的話題。許多人不解的是,這麼漂亮,而且金牌壓身的體操名將,沒何會淪落到如此地步?
吳柳芳是廣西姑娘,從小在體校練體操,得過許多世界大賽的金牌,被稱為“平衡木公主”。後來因為賽時受傷,被迫結束運動員生涯。2014年,吳柳芳被推薦進入北京體育大學學習。畢業後成為了一名老師,當體操助教。據說是因為編制問題無法解決,薪水又低,2019年辭職去了杭州做直播。每天直播6小時,每月能夠拿到4000元工資。
4000元月薪,在杭州這樣一座省會城市,估計連租房都困難。
吳柳芳在解釋自己為何願意穿著清涼去跳舞直播的原因時,說得很直白:“就是為了賺錢”。
她不只是窮怕了,更是為自己如何活下去擔憂。
吳柳芳說:“2019年上半年去了杭州兩年做直播,待兩年去當老師。後來不行,老闆拖欠工資,我就沒幹了,就去浙江嘉興體校當教練,又當了兩年。當兩年我不愛幹,本來說是有編,但是待了兩年沒讓進,讓別人先進了,我又不幹了。所以又回到杭州,又開始做直播。就這樣,路還是挺坎坷的。”
我支援吳柳芳做直播!一位世界冠軍,而且那麼漂亮,沒有去走邪路,而是放下驕傲,靠個人的努力做直播掙錢,沒有錯,而且很勵志,非常值得讚賞。只是,她本來可以選擇更好的直播內容,做出一檔符合人們心目中“世界冠軍”形象的高大上節目,但是,她顯然沒有很好的經紀人和策劃人。
這不能怪她,只能怪沒人幫她。
運動員在退役後的出路,無外乎幾條,一是被安置到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工作;二是透過市場自主擇業;三是選擇創業;四是進入大學深造後再就業。
但現實是,能夠被安置到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工作的,只是極少數,大多數還是需要自謀職業。從小忙於訓練與比賽,沒有太多學科知識的積累的退役運動員,一旦被扔到擠破頭的人才市場,結果可想而知,昔日女排隊長楊錫蘭當了保安,女子舉重世界冠軍鄒春蘭當了搓澡工。
當年這些為國爭光,贏得無數喝彩的運動員,最終為啥會落得如此寂寞,甚至悽慘呢?
總覺得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你說國家不管嗎?國家對於優秀傑出的運動員當然在管,但是,管不過來,或者無法管其一生。那麼,怎麼辦?
我想到了日本的一個做法。
日本也是一個體育強國,但是,他們培養體育健兒的體制,與我們中國有所不同。
首先,日本沒有政府出資的專業少體校。那麼,運動員是如何從小培養的呢?
第一,民間培養。
小孩子對於某項體育專案感興趣,就被父母送到相應的“教室”去接受訓練。這些“教室”就是業餘體校,規模不大,但是十分專業,因為每一個“教室”的主辦者兼教練,幾乎都是前世界冠軍或者全國大賽的金牌得主。在這樣高階教練的訓練之下,自然會出高徒。而這些高徒會參加全國少兒比賽,不僅為自己所在的中小學校爭得榮譽,同時也為“教室”爭得榮譽,很快便會在體育界漸露頭角。
但是,這一種“民間培養”是業餘的,只是在放學後和節假日,孩子自己放棄休息吃苦參加訓練,不影響正常的課堂學習。所有訓練費用,甚至是部分參賽費用,都由個人負責,家裡掏錢。
第二,協會培訓。
日本政府在“文部科學省”(教育部、文化部、科技部、國家體委等的綜合體)內,設定有“體育廳”,主管體育政策法規的制訂和預算分配,具體的運動員培養和訓練、比賽,則由各競技專案協會負責。譬如體操專案,就有“日本體操協會”,這個協會屬於“公益財團法人”,屬於文部科學省管轄團體,接受政府資金支援,也接受企業和個人的捐款。
日本各個競技協會權力很大,組織全國大賽,選拔優秀運動員參加世界比賽,都有協會來管。
一旦被選拔為國家隊隊員,那麼,訓練期間的所有費用和參賽費用,均由協會負責。同時,運動員的管理,包括接受媒體採訪、舉辦記者會,代言廣告等,也必須獲得協會同意,由協會協調管理,個人不得擅自行動。
第三,企業養人。
各協會不負責運動員的日常訓練和每月的生活費,那麼,運動員平時靠什麼維持生計和訓練呢?
靠民間企業。
日本民間企業會將優秀的運動員招為正式員工,平時,這些運動員在公司裡上班,下班之後或節假日的訓練,由企業出錢,甚至有的企業還專門為這些運動員職工建造專用訓練場。那麼這些運動員不僅每月可以領取正常的工資,同時在企業的支援下,可以個人不用掏錢,去參加各種集訓。獲得全國或世界大賽的獎牌,企業還會頒發特別的獎金,譬如獲得奧運獎牌,相關企業給獲獎員工頒發的特別獎金,大多在500萬日元(約25萬元人民幣)以上。
一旦這些運動員退出現役,那麼,只要本人不提出辭職,公司就會長期僱傭她們,該幹嘛就幹嘛,該提拔就提拔,直至退休,毫無後顧之憂。
“企業養人”的好處,是解除了運動員的後顧之憂,同時也替政府解了憂。本來,企業就需要承擔“社會責任”,這種社會責任就是一種奉獻義務,稱為“CSR”。企業出資僱用運動員,並確保他們的訓練和參賽,既為國家爭光,也為企業自己爭光,因為日本媒體在報道那一位運動員獲得全國和世界大賽獎牌時,都會特別註明她是哪一家企業所屬的運動員。譬如在前不久的巴黎奧運會上萌倒中國觀眾的日本羽毛球選手志田千陽與松山奈未,就是再春館製藥所的員工,她們平時在公司裡做事務性工作。
嚴格說來,日本沒有專業的運動員(除足球和棒球之外),運動員平時都是自己訓練,遇到重大比賽時,各競技協會透過舉辦選拔賽,來選拔前幾位獲獎運動員代表日本參賽。比賽結束後,哪裡來回哪裡去。所以,日本培養運動員和解決運動員的後顧之憂,已經形成了全社會的“均攤”機制,哪個環節由誰來管,都有明確的社會分工,而不是由政府統管。因此,也不會出現政府“先包辦,後不管”的尷尬難局。
希望中國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能夠承擔起“養人”的社會責任,透過改革運動員培養機制,讓體育比賽成為國民運動。更希望“吳柳芳事件”能夠成為一個尷尬時代的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