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全全給了邱華一張卡,邱華去銀行查到丈夫的這張孩子教育基金卡里面有8萬2,她小心翼翼地問張全全:
“全全,我有點急事,我想用一下咱們未來資金的那筆錢,我想跟你商量一下可以嗎?”
全全忙著呢,只跟邱華說了句:
“行,沒問題,你隨便用啊,密碼是你生日。”
全全是真忙著呢,按理說在有事的情況下跟邱華這樣說,很正常,但是邱華愣了一下。
邱華跟全全的相處有些太客氣了,她認為全全是生氣地敷衍。
二人相處出現了隔閡。
邱華以工作為由躲避回家辦喜宴
因為被方麗虹開除,邱華一直在找新的律所,對於生活和家庭,她有壓力,老公張全全的父親是鎮長,張全全是公務員,而邱華的家庭貧窮且父母年老有病,經常需要用錢。
邱華對待這份婚姻,非常客氣。
邱華和張全全結婚,完全是因為對父母的責任,可以說她一直在包裹著自己,不想讓全全知道自己的現狀。
結婚後二人沒有回老家辦喜宴,也沒有去度蜜月,原因是邱華工作出現了意外。
結婚當天,律所恰好有事,她和羅英子被方麗虹趕出公司,她們想著自己創業,羅英子沒有負擔,一心能撲在新的律所裡。
邱華就不行了,她雖然結婚可以找理由不那麼辛苦,但是一邊兼顧創業的她還在面試其他律所。
而這些,邱華都沒有告訴新婚丈夫張全全。
張全全弄了一張卡每個月往裡面存錢,作為以後孩子的撫養資金,並且把卡交給了邱華,讓她保管。
邱華當即表示自己也要往裡面存錢。
邱華失業不敢告訴張全全
方麗虹把羅英子、邱華、夏舒趕出良誠律所,邱華不能接受這個事實,跟方麗萍理論了半天。
見羅英子沒有任何藉口的離開,方麗虹又讓她簽署與羅英子和夏舒切割的協議才會留下她。
邱華是被迫離開律所的,她不想失業。
在邱華失業的這段時間,她是內心沒有安全感的,但這些並沒有告訴張全全。
邱華的辦法是腳踏兩隻船,一方面想跟羅英子創業開律所,另一方面她在外面面試著其他律所,以便有後路可退。
邱華辭退三家高薪大律所
當羅英子提著一兜子錢來到律所分獎金時,邱華才決定真正的入股。
邱華辭退了三家大律所,她給羅英子的理由是:
“你看咱們現在,律所也有了,案子也有了,雖然不多,但個個都攥在咱們自己手裡。看著你一個人為律所拼命,我於心不忍。”
邱華決定入股羅英子的律所,主要是因為有了案源,有了資金的來源,有了希望。
邱華辭了三家大律所,為了彰顯自己的能力。
而這個時候,邱華才跟張全全提新律所的事,而且都是告訴的張全全結果,過程她根本沒有跟人家商量。
邱華的不配得感
羅英子總是提醒邱華,你已經結婚了,你應該和張全全商量事情並且卡可以互相用。
邱華說:
“我獨慣了,我不想欠別人的。”
邱華的這句話,讓羅英子感到意外,她把張全全當成了外人。
邱華心理上有嚴重的不配得感:
1、嫁給張全全,雖然論樣貌邱華甩了張全全幾條街,但是從家世背景來說,邱華認為自己配不上張全全。
這也是她不想回老家辦喜宴的根本原因。
2、羅英子創業,邱華不能堅定信心,她從心裡是自卑的,認為自己就該打工,就該上班。
邱華對創業根本沒有信心。
而被三家律所聘用後,邱華用外界的聲音證明了自己的能力,實際是滿足自我內心的不配得感。
只有這樣,她再入股,才覺得自己配得上。
3、孩子的資金賬戶,因為邱華還沒有往裡面存過錢,她就覺得自己用著不踏實。
她從來沒有想過夫妻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界限劃分得太清晰,恰恰是她內心缺乏安全感的表現。
得到第一筆獎金才去跟張全全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這本身就是心中的不配得感在作祟。
4、跟羅英子分得很細,而且不怕麻煩先從張全全那借了12萬入股再收羅英子的13.2萬的代理費,寧可去銀行來回折騰,也得說清楚。
“我得先入股,然後你再給我分紅。”
邱華把錢看的太重了,她這樣其實就是怕失去。
邱華的內心太敏感脆弱了,需要朋友和愛人的加倍呵護,更需要自己對於這種不配得感的消除。
因為,邱華真的很優秀。
不配得感源於早期的負面經歷,比如幼年的匱乏感、童年期的忽視、不健康的人際關係等。
邱華要經歷一個自我認同、自我接納、自我療愈的過程,才能真正修復她和愛人張全全的夫妻關係。
如果總是把個人的成敗看得重於夫妻關係,那麼這段婚姻本身是存在隱患的。
#《無所畏懼2》有哪些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