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9日,浙江溫州,選手們駕著龍舟在浙江省溫州龍舟運動中心河水上你追我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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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有序管理民間划龍舟活動,《溫州市民間划龍舟活動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在市政府官網公佈,正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辦法(徵求意見稿)》發現,溫州將設定市龍舟辦加強管理,民間划龍舟活動參加人數1000人以上的,需向屬地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
划龍舟是溫州民間傳統習俗。據《辦法(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介紹,2005年,溫州曾制定釋出《溫州市區民間划龍舟活動管理辦法》,加強了對鹿城、龍灣、甌海三個區民間划龍舟活動的管理,其它開展民間划龍舟活動的縣(市、區)參照此規定。但從往年實施情況來看,各地對於民間划龍舟活動缺乏統一管理措施和標準,龍舟活動存在責任主體不清晰、管理不規範,安全措施落實不夠到位等方面問題。
此次公示的《辦法(徵求意見稿)》稱,溫州將完善全市民間划龍舟活動協調小組職能,加強管理、指揮和協調,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簡稱市龍舟辦)。民間划龍舟活動實行屬地負責制,縣(市、區)要成立相應協調機構。縣(市、區)人民政府每年對民間划龍舟活動安全水域、集中划龍舟活動時間等釋出倡議書,加強對民間划龍舟活動水域水面水下和沿岸的危房、危橋等安全隱患排查,限期整治,消除隱患。
根據《辦法(徵求意見稿)》,組織開展民間集中划龍舟活動並符合《浙江省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參加人數1000人以上,或是否達到1000人以上難以預計等情形的,按照該辦法規定向屬地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活動承辦者對划龍舟活動負相關安全責任,承辦者或承辦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民間划龍舟活動的安全責任人。民間龍舟隊負責人變更或龍舟更換的,應及時做好資訊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