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李鐵案終於宣判。李鐵,球員時是國足中場大將,退役後是國足主帥,如今則被判入獄20年。今日是一審宣判後的第7天,李鐵仍未上訴。
按照相關的規定,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擁有10天的上訴期。在10天之內,只要李鐵進行上訴,法院就需要對案件進行重審。不過,截止到今天,沒有任何媒體透露李鐵已經上訴或者即將上訴。
一週前,在法院外接受採訪的時候,李鐵的律師透露這位前國足主帥在宣判現場顯得平靜、平淡。再結合目前的形勢來看,李鐵大機率是不會上訴的,畢竟外界普遍認為入獄20年對李鐵來說已經算是比較輕的結果了。
目前,李鐵具體的服刑地點還沒有對外透露。不過,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他在獄中是可以踢球的。根據安徽監獄官方賬號此前釋出的影片,可得知監獄裡允許踢球,但必須在人民警察的監督下才能進行。
李鐵目前47歲。若按照20年刑期算的話,他出獄時將年滿65歲(羈押期間的2年也算入20年刑期)。不過,如果在獄中表現好的話,李鐵可以申請減刑。
近期,有博主對李鐵的刑期做了一個非常複雜的計算,最終得出結論:李鐵最多可以減刑4年半。20年,減去這4年半的減刑,再減去2年羈押期,李鐵在牢內待的最短時間是13年半。也就是說,李鐵最快2038年可以出獄,那個時候他61歲。
根據外媒的表現,李鐵曾在辭職離開國足主帥位置後感慨自己“不是完人”、“沒有想到事情會鬧這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