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再談起娛樂圈中因稅務問題而被封殺的藝人,我們已經“見怪不怪”了,從最開始的憤怒,逐漸轉為好奇,甚至偶爾調侃幾句:
“比上一個明星差遠了...”
但玩歸玩鬧歸鬧,別拿法律開玩笑。
不履行納稅義務的演員,即便咖位再大,也難逃被封殺的命運。
而最先踩中紅線的,就是曾紅極一時的女星範某冰。
整個事情的導火索來自2018年5月24日,她釋出的一條關於最新電影的宣傳微博。
正是因為這條微博,在內娛掀起了徹查藝人稅務問題的浪潮,這其中,娛樂圈最慣用的伎倆,就是簽訂陰陽合同。
簡單解釋一下,所謂的“陰陽合同”就是將部分片酬報稅,剩下的錢則透過拆分合同的方式來逃避繳納個人所得稅。
當那些被預設的潛規則被迫攤開在陽光下時,縱有再多借口,也掩蓋不了最終的判罰。
在被重罰8億後,範某冰被徹底封殺,她主演的多部影視作品也無緣熒幕,廣告代言解約,就連曾出演的綜藝節目,相關鏡頭也被大量刪減。
總之,無論你曾取得過多麼輝煌的成就,但只要踩中了法律的紅線,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於是,這個曾站在娛樂圈頂峰的人,以最不體面的方式,為自己的演藝生涯匆匆拉下帷幕。
但這並非她的終點,相反,在離開娛樂圈的這些年,範某冰嘗試過直播帶貨,曾創下了“7分鐘賣出1700萬”的傲人戰績。
除了開闢出直播渠道外,她也曾在涿州水災時積極捐款捐物,為社會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
雖然在娛樂圈堅決封殺劣跡藝人的鐵律面前,她的種種復出努力均宣告失敗。
但是近些年,隨著觀眾們厭倦了影視劇中女主的矯揉造作,也對爛俗的“霸總”情節感到審美疲勞,於是我們時不時能聽到這樣的呼籲:
能不能讓範某冰重回演藝圈?
和某些快餐式營銷的流量小花們相比,範某冰拍攝的大女主戲碼,似乎更符合觀眾審美。
那麼問題來了,能否因為精彩影視作品的減少,就放鬆對劣跡藝人復出的監管?
對於這個答案,相信更多觀眾會選擇“不同意”。
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雖然在內娛,她的身份依舊是“劣跡藝人”,但在國外,她已經吹向了“復出”的號角。
前幾年,她曾拍攝了一部特工片,但不僅在國內被抵制,海外口碑也翻車,再後來,就沒有聽到過她參與拍攝的訊息。
本以為範某冰會徹底死心,但在娛樂圈摸爬滾打多年的她自然不會輕言放棄。
於是在今年年初的奧斯卡頒獎禮中,觀眾們在海外紅毯上看見了熟悉的影子。
消失許久的範某冰突然亮相,這一次,她的身份是評委。
她的露面引得不小轟動。
當天,她身著一襲高定禮裙外加一套鑲滿水晶的連衣裙,即便離開舞臺5年,但面對記者的鏡頭時,依舊顯得優雅從容。
很多人猜測,這次的紅毯,是為自己重現熒幕做預熱。
熟悉內娛的朋友們都知道,我們對於列劣跡明星,下手從來都是“快準狠”。
先是全網通報,然後是被行業協會除名,其作品被各大平臺下架,緊接著是社交媒體賬號被封...
從此,娛樂圈“查無此人”。
此番操作也被稱為“全網封殺”。
而範某冰在經歷了上述“程式”後,雖不在娛樂圈露面,但時不時傳來“復出”的訊息。
沉寂5年後,她選擇與外國演員搭檔,參演拍攝了由香港導演執筆操作的電影,算是正式吹向了“復出” 的號角。
這是一部略顯禁忌的同性題材電影,據說,片中還有大尺度床戲,國內雖未上映,但在海外觀眾卻褒貶不一。
有人批評她“屈膝迎合”外國觀眾口味,也有人期待她能有更多作品,雖然評論兩極分化,但只要有反響,就能製造話題。
而這些聲音,對於渴望重歸熒幕的範某冰來說,算是邁出了第一步。
後來,影片登上了第 28 屆釜山國際電影節,也在第 73 屆柏林國際電影節上進行首映
不論評論如何極端,但範某冰在沉寂了5年後,算是成功的實現了“破圈”。
她也憑藉這部電影,成功參加了新加坡舉辦的電影節。
在查詢資料過程中瞭解到,新加坡舉辦的這個電影節創辦於1978年,一直被視為當地最盛大的電影活動。
而範某冰的亮相,無疑成為焦點。
有人搶著與她合影,有人希望能得到她的簽名。
時間的指標,似乎回到了5年前,也回到了她屹立在娛樂圈頂峰的歲月。
在釋出會現場,面對記者鏡頭時,她幾度落淚,在採訪間隙哽咽著說:
“過去4年是我人生的低谷期,我一直被內耗,但也能將其看作人生的沉澱期,希望這次休息能成為我重新整頓人生的機會...”
值得一提的是,她此番特別感謝了自己的影迷,稱他們是“沒有血緣關係的親人”。
她承認自己有過“退休的想法”,但是在影迷的鼓勵和鞭策下,自己重新振作,並期待在未來拍出更多精彩影片。
但感觸雖多,也只能回到現實。
那麼問題來了:範某冰的努力和付出,能讓她重新在內娛撕開一個豁口並闖出一番天地麼?
答案是“不能”。
法律的紅線,不能因一時的悔過便無限降低。
雖然過去的幾年中,確有粉絲在為她的復出而奔走疾呼,雖然有不少人曾拿她的演技與現在新生代小花們作對比,但法不容情。
不能因為他人暫時的悔過便無限降低法律的尺度,更不能因為幾滴“鱷魚的眼淚”就輕易選擇原諒。
早在2年前,當她的直播生意如火如荼時,就有人指出,劣跡藝人透過直播的方式現身熒幕是否不妥。
面對這種情況,有人支援有人憂。
支持者認為,藝人也是普通人,犯了錯應當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
反對者提出,對劣跡藝人進行“封殺”,不能僅限於傳統的影視領域,還應該拓展到網際網路平臺。
當時間的指標邁向2023年時,劣跡藝人們的復出渠道又多了一個: 海外巡演。
於是,我們時不時就能聽到網上傳來“某某藝人海外復出”的訊息。
但飛濺起來的水花聲雖然響亮,卻激不起半點漣漪。
觀眾心中有桿秤,要對是非曲直有所劃分。
在法律的紅線面前,沒有親疏遠近,更不能“重重拿起,輕輕落下”。
文娛作品,是生活的折射,卻不是推脫罪責的藉口。
和精神上的短暫歡愉相比,公眾人物的行為對整個社會的價值觀是否產生正向的影響,才更值得我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