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欣欣已經高調退還660萬給自己的婆婆(蘇享茂母親),僅這一筆款項,蘇享茂家人的代理律師(共兩位,涉及到北京的兩家律師事務所)可以掙到132萬元律師費!
不要羨慕嫉妒恨。這兩位律師都很知名,蘇享茂家人才會委託他倆代理。
為了起訴翟欣欣,為了向她追回蘇享茂生前在閃戀、閃婚、閃離期間贈與翟欣欣的1300餘萬元錢財,為了讓她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蘇享茂家人與兩位律師於2017年9月15日簽訂了《委託代理協議》,代理範圍包括因本案引起的民事、刑事的一審、二審,以及談判、調解、和解、撤訴的各個階段。
雙方還約定,蘇享茂家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二日內支付律師代理費60萬元整,後期甲方根據追回財產總額的10%支付律師費。這屬於風險代理,60萬元是旱澇保收的部分,假如不能從翟欣欣處追回錢財,則兩位律師只能拿到60萬元封頂的律師費。
兩位律師因代理蘇享茂家人委託事宜所發生的調查、取證、鑑定、檢驗、住宿、交通、專家論證費、凍結財產提供擔保費等辦案費用由蘇享茂家人承擔。
2018年4月12日,蘇享茂家人與兩位律師簽訂了《關於<委託代理協議>的補充協議》。協議約定:後期蘇享茂家人按照追回財產總額的20%於獲得每筆款項之日向兩位律師支付律師代理費。如此提高,筆者認為,可能是兩位律師覺得向翟欣欣追回錢財的難度比較大,同蘇享茂家人協商的結果。
根據上述補充協議,翟欣欣退款660萬的當天,兩位律師就應該收到132萬律師費了。
不過,等到二審官司打完,翟欣欣被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等到她把440餘萬元的錢財(含跑車、珠寶等)退給蘇享茂家人,兩位律師才可以從蘇享茂家人處拿到88萬餘元的律師費。
等到整個民事案件終結且執行完畢,蘇享茂家人所委託的兩位律師共計獲得80萬+132萬+88萬餘元=300萬餘元律師費!
兩位律師要支付稅費、實習律師和助理律師的人頭費(工資等)、辦公室的租金等成本,大約佔到300餘萬元的20%。兩位律師平均每人可以淨得大約120萬元。狀告翟欣欣,已經用了近6年時間,週期實在太長了,折算起來,兩位律師每人每年不過是淨得20萬元。
許多人認為律師收入高,屬於高淨值人群,他們恰恰忘了“二八定律”在律師界也存在著。
他們恰恰忘了年收入上百萬的律師永遠是少數;恰恰忘了大多數律師都相當於工薪階層,剛執業的新手甚至不如工薪階層;恰恰忘了許多律師執業幾十年也不可能遇到並且簽下標的額超過1000萬的案子;恰恰忘了律師這個行業競爭非常激烈;恰恰忘了普通人要當上律師,首先要透過法考,必須閱讀上千萬字的法律書籍、法條和案例,必須刷題1萬道以上;恰恰忘了律師平時要不斷地學習和提升,功夫在案外......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蘇享茂家人狀告翟欣欣,兩個民事案件還在二審階段(其中一個案子,翟欣欣已撤回上訴),原告的兩位律師投入了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腦力,還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及實踐經驗,已經創收192萬元是合法且合理的法務報酬,並未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雙方所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和《關於<委託代理協議>的補充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沒當律師前,法考難以上岸,客觀題180分和主觀題108分如同難以逾越的屏不僅僅;當上律師後,能夠一單創收上百萬的優質案源難以找到。這就是現狀,殘酷且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