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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趙傳指影視劇《繁花》侵權】
29日,歌手趙傳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最近火紅的劇集《繁花》使用了他的歌曲《我是一隻小小鳥》,但在事先並未有人與他洽談錄音使用權。趙傳表示,自己是該歌曲的錄音權人,但卻沒有人跟他聯絡。此言論一出,立刻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和熱議!
歌手趙傳相關發文:
但是評論區的網友卻都是人間清醒!
話不多說,看看網友們的觀點吧:
用人家的東西,必須打個招呼,基本禮貌問題!
恕我無知,“錄音權”是啥意思?
那個時代那時的歌,不應該再說版權了,沒有《繁花》誰還記得這首歌,你應該感謝繁花導演!
就是一個流行歌而已,要收多少年版權?唱一首歌寫一首歌吃一輩子?那民歌的版權應該給誰?
版權應該在唱片公司手裡,錢也是打到公司賬上,怎麼會給到個人手裡?那麼多歌曲都買了,不差這一首,你覺得王家衛會犯這種低階錯誤!
這麼大導演拍電影用的配樂都不給版權費的?那他的電影別人不去電影院,專看盜版他會支援嗎?
這如果是真的,那王家衛就不對了,支援趙傳,本家就是人家的東西,別人不能未經授權使用!
《繁花》裡的所有插曲都是跟原唱、原作打過招呼,付過版權費的,已經證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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