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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人趙傳最近指出,電視劇《繁花》侵犯其音樂作品的版權》
29 日,知名音樂人趙傳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大火的劇集《繁花》使用了其音樂作品《我是一隻小小鳥》,但事先並未取得其錄音使用權。趙傳表示,自己是該歌曲的錄音權人,但並未接到相關聯絡。這一言論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和熱議!
以下是歌手趙傳的相關發文:
但是,評論區的網友卻一針見血!
讓我們直接看看網友們的觀點吧:
給了張學友版權費
肯定買版權了啊,以前確實不知道還有個錄音權
不是不能錄音,而是不能使用他唱的這個錄音。
公關說法罷了,說是聯絡溝通接觸誤會,實際上就是給封口費。
黃家駒張學友王傑都歌都用上了都沒事啊
確實 歌紅是非多
你還真的絲毫不演示自己法盲的身份啊[捂臉]
用誰給的都應該付費
版權是你可以唱這首歌,錄音使用權是你唱可以別放他唱的
別說讓子彈飛,你一說不管對錯我都要挺你一下,說明你懂
不能。唱還是說的臺詞。較真不能確定的。
我們也用不上這個錄音版權,他們自己圈裡對這一塊兒都模糊不清給我們這些不用錄音版權的科普有什麼用。
錄音使用權,言外之意就是趙傳自己可以使用,版權在公司
需要的,歌曲版權權益主體是詞曲作者,錄音版權權益主體大部分是指演唱者。
你好像一點不用商業啊
一步商業的電視劇放了別人的錄音,這就是屬於商業行為,不是你一句說放開給大家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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