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網
【環球網報道】“亂港”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強行進入立法會大樓並大肆破壞。據香港星島網2月1日報道,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今日(2月1日)裁定王宗堯等人暴動罪成。
報道介紹說,6名被告為黃家豪(24歲,記者)、何俊諺(23歲,運輸工人)、馬啟聰(34歲,網媒記者)、王宗堯(44歲,藝人)、吳志勇(27歲)及林錦均(27歲),他們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林錦均另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王宗堯及吳志勇則早前承認各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報道提到,法官今日裁定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暴動罪成;黃家豪及馬啟聰暴動罪脫罪,但兩人與何俊諺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