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又又又“復出”了!!
“只要有人寫什麼我都直接懟,而且懟得超爽,一回完就拉黑。”而對於網友認為洗白成功,他不以為然說:“我沒有要洗白啊!”明明做錯了事情,態度卻如此囂張,實在是令人感到無語和無法理解。羅志祥,曾是娛樂圈萬眾矚目的焦點。作為一個能歌善舞的人,有“亞洲舞王”之稱。然而卻因一段醜聞把自己的風光作沒了。可他不甘心,一次次嘗試復出。起初,他以環衛工人的裝扮現身於街頭,坦然面對網友們的議論和評價。然後,他不顧外界的質疑和批評,堅持在臺北舉辦演唱會併發布新歌。後來,有訊息爆出他曾在北京參與節目錄制,然而那期節目至今尚未播出。多次折騰復出無望,接著想了個炸裂的法子:“變性”出道。還以“Beauty,Beauty Luo,漂亮的豬豬”自稱。除了以“朱碧石”的身份參加節目,他還在泰國街頭表演起了才藝。踩著紅色高跟鞋,一頭大波浪捲髮,跳起了辣舞。誇張的表情,扭動的身姿……讓人雞皮疙瘩掉一地。更離譜的是,當有人問他對於“時間管理大師”這個稱號有什麼看法時,他卻說:“哥哥的事我怎麼知道呀。”知道他厚臉皮,但沒想到一個人的臉皮可以厚到這種程度。真是應了網友說的那句話:從“渣男”到“不要臉”,無恥小人。其實,“朱碧石”是他早前在某檔綜藝上挑戰的一個女裝扮相。因為造型十分的”美豔“,所以迅速在網上發酵,直至爆紅。當時還有廣告商來找”朱碧石“拍廣告,但羅志祥則表示:“我不要朱碧石比我火!”當初網友們覺得羅志祥很有趣,女裝跳舞給大家帶來了歡樂。但當他的醜聞在娛樂圈引起公憤後,他竟然用這種方式試圖重返娛樂圈。當年被周揚青一錘到底後,羅志祥曾發了道歉信,三個“對不起”看似真誠。但實際上這只是他的緩兵之計,不過數日就釋出了長文《男孩 女孩》。字裡行間盡是矯情,試圖以“深情人設”拉回網友對他的濾鏡。在臺北開演唱會時,高喊:“我會把我失去的,全部拿回來!”在推出新曲期間,音樂影片中多次提及死刑,甚至安排了自己的靈堂場景。在接受採訪時,他公開反問:“那些犯過錯的人,需要死幾次才能贖回過錯呢?”面對網友的留言要求“禁止劣行藝人復出”,他尖銳地回應“禁止網路酸民以任何形式留言”。面對外界的負面評價,他不僅不以為意,反而將其轉化為梗。娛樂圈明星到底有多賺錢?曾經有人一部戲,1.6億的天價片酬收入。這還僅僅是77天工作的收入,日薪高達208萬,是普通人日薪萬倍。儘管2018年的限薪令已規定電視劇每集酬勞不得過100萬元,一部戲的片酬上限為5000萬元,綜藝單期單人不超80萬,但這樣的片酬依舊高得離譜。嘻哈界的紅人PG One未出事前,其出場費高達50萬。除此之外,他還透過代言、發行專輯、參與綜藝節目等方式,年收入輕鬆突破千萬。白花花的銀子,真香啊!所以,劣跡藝人的復出並不罕見。畢竟多少“絕望的文盲”一旦離開娛樂圈,就很難找到更好的謀生手段。光是這幾年,就有好幾個因各種劣跡而被公眾唾棄抵制的藝人試圖復出。他們不遺餘力地策劃,費盡心機地操作,千方百計地製造話題,甚至透過重提舊事來製造輿論和炒作。就拿柯某東來說,為了復出拿影帝,笑嘻嘻地拉著房某名直播假裝開記者會“道歉”:“對不起,我們犯法了!做了不好的示範,我們錯了。”沒有!他們從無悔改之意。他們自認為是受害者,而那些反對他們復出撈金的人卻被他們視為是“加害者”。“德不配位,必有災禍。”劣跡藝人,他們很好地向我們闡述了這句話。作為公眾人物本應守住底線,做好社會榜樣,背後卻做盡了無恥之事,給社會帶來了極壞的影響,非常不利於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這些曾經風光無限的藝人,在失去光環後,理應就此消失在公眾視野中。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因為仍有一批沒有理性的粉絲在無條件地支援他們。某明星夥同他人聚眾淫亂,不僅觸及了做人基本底線,也觸犯法律的底線。然而他的部分粉絲卻質疑公正,覺得偶像是“受害者”。粉絲對偶像的盲目追捧和無腦維護令人震驚。正是這種不理智的行為,才給了劣跡藝人重歸娛樂圈的“勇氣”。年輕一代的成長至關重要,如果他們全都被這些劣跡藝人所誤導,後果將不堪設想。所以在此呼籲,堅決阻止劣跡藝人的復出!作為公眾人物,你可以選擇重新開始,這無可厚非。但若你想重回娛樂圈,絕對不被允許。這是我們廣大觀眾對娛樂圈堅守的最後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