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拿卡要,一個小網紅簡直活成了貪腐的模樣,但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碰到了法律的紅線,結果只有一個,嚴厲制裁,追究到底!
陝西綏德,網路主播張美麗以辱罵母親的方式火速出圈,成為了百萬粉絲的網紅,賺的盆滿缽滿。
但隨著身價的不斷飆升,張美麗飄了,僱傭了5人參與自己的低俗直播,並拍攝大量不雅影片。
在日常生活中,張美麗也做足了派頭,以綏德代言人自居,在外面不僅吃霸王餐,還強拿硬要。
強行給別人打廣告索取財物,一時間弄得滿城風雨,怨聲載道。
但是,有一部分與張美麗臭味相投的人,還僱傭張美麗直播、惡意挑逗張美麗罵人賺取流量。
每場直播都有不少人來看,其拍攝的低俗短影片都能獲取鉅額的播放量。
縱觀張美麗的網紅生涯期間,真可謂是壞事做盡、甚至涉及到違法犯罪。
這不,在很多網友、群眾的幫助下,當地警方一舉端掉張美麗的網紅團伙。
並且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張美麗採取刑事拘留措施,對其僱傭的5名成員分別作出不同的行政處罰。
真的很難想象,一個人竟然會以辱罵自己母親的方式走紅,在不恥張美麗的同時,也很想問一下曾經看過張美麗直播的網友們,有什麼感想?
這種無道德無底線的人群,為什麼能成為網紅,平臺的機制如何過審的?不應該早就封殺嗎?
臉厚到什麼地步,竟然把霸王餐吃的心安理得?
種種行為,已經嚴重違背了公序良俗原則,挑戰社會公眾的道德底線,擾亂社會秩序,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這已經不是簡單的尋釁滋事了,而是涉及到刑事犯罪了。
當網路平臺不整頓的情況下,就需要公權力機關的插手!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規定,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以及其他尋釁滋事行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般情況下,對於張美麗及其5名僱員的惡劣行為都應當受到治安管理處罰。
但是在本案中,公安機關僅是對5名僱傭採取了治安處罰的行政措施,而對張美麗卻追究了刑事責任。
這是因為,5名僱員僅是跟隨張美麗直播並拍攝了低俗影片,情節還沒有嚴重到必須追究刑事責任的地步。
張美麗就不一樣了,存在吃拿卡要、多次辱罵自己的母親、直播低俗、拍攝低俗影片等多種違法行為。
單拎出強拿硬要的行為,根據尋釁滋事司法解釋規定,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就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對於構成尋釁滋事罪的,應判處5年以下的刑罰。
想必要不了多久,當案件進入到審判階段,張美麗會為自己無知的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