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刀郎和雲朵事件一直都是公眾熱議的焦點。
原因竟然是因為刀郎把《雲朵》這首歌的版權要了回來,這在娛樂圈裡可是引起了不小的熱議。
可就在近日,音樂人陳偉再一次炮轟刀郎,甚至還表示刀郎拿走版權是因為格局太小。
面對這樣的情況,網友們也被帶亂節奏。
當然有人力挺刀郎,畢竟雲朵能有這個機會是因為他,但是也有人站在雲朵這邊,覺得刀郎作為恩師,突然回收版權格局有點小。
音樂人陳偉怒斥刀郎
陳偉在隨著刀郎的爆火後,他多次在公開場合質疑刀郎的音樂水平,甚至直言刀郎沒有成為大師的資格。
陳偉對刀郎的音樂品味不太感冒,主要是他覺得風格不太對味。
他覺得刀郎的歌太大眾化,少了點藝術感,不太符合他心目中的優質音樂。
可能還有點私人的小矛盾和利益關係在裡面。
在競爭在華語樂壇很常見,相互間的詆譭與炒作,好像已經變的很正常了。
陳偉說話非常直白,總是在直播間給刀郎“扣帽子”甚至還表示刀郎開直播就是為了圈錢。
然而刀郎和雲朵因為版權問題鬧得沸沸揚揚,還要不斷的接受外界的造謠。
刀郎愛徒雲朵
在遇見刀郎之前,雲朵的音樂生涯幾乎是一片空白,既沒受過正規訓練,也沒啥人脈資源。
刀郎發現了她那特別的嗓音,就帶她進了音樂界,一點一滴地教她,連住的地方和生活費都給她解決了。
雲朵能有今日之成就,當然是離不開刀郎的幫襯。
而《西海情歌》、《愛是你我》、《我的樓蘭》等歌曲,也因雲朵的演繹而廣為流傳。
在如今的商業世界裡,這種像老一輩師傅帶徒弟的模式遇到了不少難題。
師徒情誼與商業利益的衝突,在雲朵與刀郎之間體現得淋漓盡致。
雲朵離開刀郎的公司後,版權問題成為繞不開的坎。
一般而言,藝人與經紀或唱片公司所簽署的協議中,通常會清晰指明歌曲版權的歸屬方。
若合同表明歌曲版權歸公司,藝人一旦離開公司,若想再用或演唱那些歌曲,必須事先徵得公司同意。
然而於現實而言,事情往往會更為複雜。
即便合同未作明確約定,仍需依據《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判別。
通常而言,作詞作曲的權利歸屬於創作者本人,而歌曲的錄音權往往為製作該歌曲的唱片公司或經紀公司所擁有。
雲朵想要繼續演唱刀郎創作的歌曲,就必須獲得刀郎或其公司的授權。
就比如說,馬天宇的《該死的溫柔》和王菲的《傳奇》有相似之處。
馬天宇為了繼續演唱成名曲,不得不支付高昂的版權費用,甚至最終選擇買斷版權。
王菲在春晚上因唱《傳奇》而名聲大噪,但平時在其他地方卻不敢隨便再唱這首歌。
這些案例都表明,歌曲版權在樂壇並非兒戲,稍有不注意就會賠付高額的版權費。
雲朵事件並非個案,它揭示了華語樂壇普遍存在的版權管理問題。
一首《2002年的第一場雪》讓他一夜爆紅,之後又憑藉《披著羊皮的狼》、《衝動的懲罰》等歌曲穩固了在樂壇的地位。
在巔峰之際,他竟悄然隱退,淡出了眾人的視野。
直至 2020 年方才逐步復出,而後在 2023 年,憑藉《羅剎海市》再度引發熱潮。
刀郎大家幾乎都很瞭解,當年也算是引領起一個新的時代,但是大家似乎對他的實力都不太認可。
關於他的評價,音樂評論圈裡看法不一,有的誇有的貶。
有人批評他的音樂“土”、“不潮”,缺乏藝術性,甚至質疑他的音樂素養。
眾人對同一事物見解懸殊,此現象表明,常人的審美與專業評價存有顯著差距。
刀郎的這種“土味”,其實就是他那種接地氣的感覺。
這正是他作品的生命力所在。
刀郎的演唱會人氣爆棚,又一次顯現了他強大的粉絲吸引力。
線上線下,萬人空巷,歌迷的熱情,是對刀郎音樂的最好肯定。
這種熱鬧的場景,也讓傳統的音樂買賣方式感到了壓力。
在數字音樂時代,演唱會成為歌手與歌迷互動的重要方式。
刀郎演唱會的成功,再次證明了音樂的魅力,也為華語樂壇注入了新的活力。
越來越多的藝人,開始重視自身的版權權益,並積極爭取更大的創作自由和收益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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