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是越辯越明的,老百姓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但更不會放過一個壞人,王金蘭舉報刀郎抄襲一事,孰對孰錯,時間會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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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金蘭舉報刀郎抄襲一事發生前,我們並不知道她是誰,做什麼的!
但每個人都有實名舉報他人的權利,這也是新媒體所帶來的好處!
可前提是:你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做了錯事,如果拿不出,那就是誣告,只要對方起訴你侵犯其名譽權,結果就不是賠禮道歉那麼簡單了!
刀郎一直都是廣大老百姓喜歡的全能型音樂人,能作詞,能譜曲,能演唱,還會後期,不少作品都是他一個人獨立完成的!
如果王金蘭能夠拿出證據證明:刀郎抄襲了我20首原創作品,粉絲也不會偏袒他,好的就是壞的,壞的就是壞的!
為了讓自己的舉報看上去是真的,王金蘭曬出了《守候在凌晨兩點的傷心酒吧》的創作手稿,不曬不知道,一曬嚇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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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王金蘭的說法,刀郎抄襲的這些作品是她90年代創作出來的,距今已有小三十年!
提到三十年前的手稿,大家會想到什麼?
是不是紙張發黃,字跡模糊,修改痕跡明顯?
我們一起來看下王金蘭所謂的三十年前的創作手稿!
細節一:紙張沒有任何發黃痕跡
王金蘭使用的是A4紙,這種型別的紙張上世紀二十年代開始出現!
而我國政府公文使用A4系列紙張應該是2000年左右公文國標誕生後的事情。在看上世紀九十年代老檔案的時候,還能見到小尺寸檔案,到了兩千年後的檔案就都是A4尺寸了。
王金蘭三十年前就開始用A4紙?且儲存三十年都沒有任何發黃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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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二:沒有樂譜,只有歌詞
手稿上明確寫著:作詞王金蘭,作曲王金蘭!
但我們看到的版本里只有“一字不差”的歌詞,沒有任何樂譜!
是王金蘭把樂譜寫在了另一張紙上?還是她根本不懂樂譜
最不可思議的是:上面沒有任何修改痕跡,如此好聽的一首歌是王金蘭一口氣完成的?
我們都知道,任何一首歌曲歌詞的完成都是建立在反覆推敲,仔細斟酌的前提下,修改是在所難免的的!
如果王金蘭直接把一首歌的歌詞和樂譜寫下來的能力,哪怕刀郎抄走自己20首作品,她也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創作出更優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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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三:落款處有羅林的名字
手稿的底部寫著這樣一段話:此歌曲被刀郎羅林非法翻唱,並收錄在《刀郎2》唱片中!
王金蘭曾說“刀郎”這個藝名是她的筆名之一,難道三十年前,王金蘭就知道自己創作的歌曲會被一個叫羅林的音樂人抄走,還知道他的專輯名稱?
明眼人都能看出:《守候在凌晨的傷心酒吧》手稿是王金蘭抄的歌詞,如果這種都算證據的話,老默完全可以把《山歌寥哉》裡的每一首歌抄下來,然後舉報刀郎抄襲!
因此,從這三個細節可以看出:王金蘭根本沒有刀郎抄襲自己作品的直接證據,這完全是誣告,可就是如此卑劣的手段,居然引發了數百萬網友圍觀,這件事值得我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