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的劇情中,重返昀城的張克寒繼續作案、殺人劫財,犯下了人生中的最後一次大案——8·10持槍殺人搶劫案。這一次,張克寒不再是孤身一人,他的身邊多了一個情婦——蔣美珍。
張克寒與情婦的故事,事實上依然有原型。在現實中的,在落網之前,身邊就有一個女友叫張貴英。
在8·10大案之前,周克華一直都是一個獨狼式的人物,他深居簡出、孤身一人。正如劇中演繹的那樣,周克華十分崇拜張君,他總是把張君當作自己的偶像和前輩,總結張君的經驗、吸取張君的教訓。
對於張君的落網,周克華一番分析過後,得出了這樣的結論——“張君為什麼敗嘛?那就是因為張君有團伙,信了女人。”
周克華認為,張君敗在了女人身上。所以,他始終是個獨來獨往的獨行俠。
令人不解的是,在人生的最後時光,周克華的身邊也有了一個情婦。正是與張貴英的手機通話,讓他暴露了行蹤,最後落得個當場被斃的下場。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周克華一向形單影隻、孤身一人,他為什麼要找情婦呢?一切都要從南京1·6案說起。
1 掩護身份
在南京1·6案之前,周克華一直棲身墓地、風餐露宿。一般人說到墳地,都是感覺陰風陣陣、後背發涼,因此總會下意識地繞著走。
周克華隔三岔五作案、一言不合就殺人,因此,一定要有一個安全的藏身之地。他是個狡猾的職業罪犯,他知道大多數人看見墳墓都會覺得害怕和晦氣,所以他每到一座城市,就會藏在墳地中。
在墳墓前吃喝拉撒睡、在墳墓前計算籌劃,作案得手後清理生活痕跡,所以,警方總是無法找到他的棲身之地。警方將賓館、酒店、招待所、出租屋當成了排查的重點,卻不知周克華根本就不會在這些地方住宿,而是在墳地裡睡覺。
正是這樣逆向思維的能力,讓他能夠長期作案、隱藏墓園,卻從來都能夠逃過追捕、全身而退。
在南京1·6案過後,周克華意外被人發現行蹤。當時的他,只能匆忙逃竄、溜之大吉,因此,他留下了大量生活痕跡。至此,周克華的藏身之地暴露。
劇中,秦川等人就將墳地、墓園作為排查的重點。周克華棲身之所被暴露後,他不得不選擇酒店、賓館作為住宿地。
事實上,在南京1·6案過後,周克華先是逃回了重慶,接著又躲到了宜賓。為了逃避警方的追捕,在宜賓住宿時,他既不能選擇賓館酒店,又不能繼續睡在墓地,無奈之下,他只能透過冒充大款、接近女人,以情婦張貴英的出租屋為掩護,就此逃過了警方的追查。
在回到重慶之後,為了能夠掩護身份、避免自己暴露,他帶上了張貴英。租房住宿、日常生活,都有張貴英作為掩護。
2 聯絡家人
在現實生活中,周克華長期作案,卻總是能夠逍遙法外,是因為警方根本對他一無所知。在南京案之前,警方一直不瞭解系列殺人搶劫案的嫌疑人是誰,甚至在南京案發後,警方還一度以為真兇是四川人“四娘”曾開貴。
不過,隨著周克華在南京市棲霞區興衛村的落腳點暴露後,警方第一次採集到了他的DNA,也就此鎖定了周克華案件嫌疑人的身份。
在南京案之前,周克華每次殺人劫財後,都會透過匯款的方式將不義之財打入老婆的賬戶。
南京案過後,周克華的身份暴露,他自然不敢透過電子匯款、網上轉賬等方式來給老婆打款。因此,周克華只能給老婆送現金。
但是,和手機銀行、電子匯款不同,上門給老婆孩子送現金,就會有暴露的風險。周克華家裡以及家屬都是警方布控的重點,一旦他本人現身,就會被守株待兔的警察抓捕。
於是,留給周克華的選擇只有一個——發展同夥。
在劇中,張克寒在離家之前曾對老婆這樣說,“我走了,如果沒有打錢回來,我會叫人送,女的。”
當老婆反問“哪個女的”時,張克寒也沒有回答。
顯而易見,從這一刻開始,他就知道自己再也不能用打錢的方式給家人匯款了;也是從這一刻開始,他決定要物色一個同夥——女人。
張貴英,就這樣成了周克華的聯絡人。
3 暴露身份
2012年春,在警方的嚴防死守下,周克華神不知、鬼不覺的潛入了宜賓市。在這裡,他把一個坐檯的小姐發展成為了情人,並躲在了她的出租屋裡。
周克華選擇張貴英,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張貴英這樣的女人往往都貪財,容易收買;二是家庭條件不好,而且患有羊癲瘋這樣的疾病,更加缺愛。
果然,在周克華威逼利誘下,張貴英立馬被拿下,成為他的情人和同夥。
張貴英需要周克華的金錢,周克華需要張貴英的掩護,兩人各取所需。2012年7月,兩人回到了重慶,並著手開始策劃實施新的案件。
在8·10案件過後,周克華搶得現金7萬元。按照慣例,周克華的作案頻率基本上為半年一次。這一次作案得手後,周克華藏在了離家不遠的歌樂山。
當時,為了抓捕周克華,在他藏身的山林四周,安排了7000名得力幹警、23000名部隊官兵。警方、軍方聯合作戰,3萬人將山林圍得密不透風、水洩不通。
儘管如此,周克華還是突破了封鎖線。在8月12日與13日,他甚至大搖大擺地到沙坪壩某商場內,連續兩天看了兩場電影。
8月13日,他與情婦張貴英取得聯絡,他說上次搶的錢太少,這一次他要幹一票大的。正是這次通話,讓警方得知了他將在8月14日繼續作案的情報,最終將他擊斃。
3萬人抓捕1個人,在這樣懸殊的實力、嚴峻的形勢面前,周克華為什麼還要頂風作案、主動現身呢?
他不是太狂,單純為了挑釁警方,也不是利令智昏,來一次富貴險中求。
時隔四天,頂風作案,周克華也有自己的苦衷。
4 死於女人
在警方十面埋伏之際,周克華卻輕鬆突破、來去自如。在他被抓後,警方從他的遺物中發現了兩張電影票,這才得知他連續兩天,在同一商場、同一影院觀看了兩部動作槍戰片。
在8·10案發後,周克華如果果斷逃跑、溜之大吉,或者是隱匿山林、蟄伏不出,最終很有可能會逃脫警方的追捕,再次上演全身而退的劇情。
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周克華作為職業犯罪,為什麼要在短短四天之內連續兩次吃了窩邊草呢?
答案還是要從情婦張貴英的身上找。在身份暴露之後,周克華不得不尋找幫手,充當自己的眼線和柺杖。於是,他便將張貴英拉攏入夥。
以利相交,利盡而疏。張貴英不是免費給爆頭哥打工,她和周克華之間是有(包)(養)協議。就像劇中演繹的那樣,張克寒(包)養女人,每個月需要支付4萬元的包(養)費。在現實中,周克華(包)養張貴英是有協議的。既然有協議,到期之後就面臨著續簽合同、到期續費的問題。
8·10案發後,周克華搶得現金7萬元。在當年來看,7萬元也算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但是,從周克華的視角看來,這點小錢不夠張貴英兩個月的續費。
以前的周克華,是個體戶;在張貴英加入後,他升級成了團伙作案。團伙作案有好處、有弊端,但是,周克華沒得選。養團隊的開支必然比一個人的花銷要大。張貴英給周克華通風報信、提供掩護,這工作高風險,自然也要高工資。
繼續作案,就成了擺在周克華面前的必然選擇。他十分自負,相信警方抓不到他;他又十分窘迫,需要更多的錢來養活情婦和家人。
於是,在這樣的心態下,周克華不得不冒著風險、繼續搶劫。8月14日清晨,周克華再次下山,準備幹一票大的。
這一次,警方提前在附近的銀行網點布控。周克華還未作案,就被警方擊斃。
周克華做夢也沒有想到,他最終和張君一樣,毀於團伙、死於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