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月30日,瀋陽商業城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根據《上市規則》第9.3.11條的相關規定,該公司股票因第9.3.2條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交所決定終止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存在第9.3.2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任一情形或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最近一年年度報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向上交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四)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
(五)公司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上交所同意。
據觀點新媒體瞭解,因公司經審計後的2022年末淨資產為負值,經審計後的2022年度淨利潤為負值且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後的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瀋陽商業城公司股票已於2023年3月31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審計工作正在進行中,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為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