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圈萬眾矚目的招行前行長田惠宇,2月5日終於官宣了結果。
2月5日,常德中院一審判決,田惠宇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田惠宇成為了建行系統培養的高階幹部中,首個被判死緩的幹部,20年前兩任建行的兩位行長,王雪冰和張恩照,也就一個12年,一個15年。
不過,相較於王張兩位行長當年也就百萬級的受賄,田行長的金額的確大了不少。
經查,田惠宇在建行系統期間,非法收受財物2.1億餘元,在招行任行長期間,非法獲利2.9億餘元。
根據近年來的金融案件審判經驗,
超過10億的賴小民(17.88億)被判處死刑,
不足10億的,孫德順(9.795億)、銀監會蔡鄂生(4.07億)、人壽王濱(3.25億)、溫州銀行吳華(2.75億)判處死緩後,均為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田惠宇受賄2.1億,違法所得2.9億,六億的金額直逼孫德順,但他的“死緩”,但並沒有以上諸位的“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這意味著田惠宇在監獄裡好好表現,未來是可以出來的。
其中的原因,政事堂猜測,有可能是法院判決中說的,田對辦案機關未掌握的違法所得部分主動自首,並全部追繳回國庫。
這個微妙的差距,向外釋放出了非常重磅的資訊。
因為自2022年10月8日,中紀委對田惠宇立案審查後,中國金融行業旋即迎來了一場史無前例的風暴,
22年11月5日人民銀行副行長範一飛,
23年3月31日中國銀行董事長劉連舸,
23年4月5日光大集團董事長李曉鵬,
23年5月4日證監會主席助理朱從玖,
23年5月19日國開行副行長周清玉,
23年7月15日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
23年7月18日太平洋保險副總肖星,
23年7月20日國開行副行長王用生,
23年9月15日工商銀行紀委書記劉立憲,
23年11月4日工商銀行副行長張紅力。
這十名金融中管幹部落馬的背後 ,是一連串的體制內金融腐敗線索,
甚至很多外部的公開人士,也都陷及他們的金融腐敗案中,
譬如近期“公募一哥”王亞偉,據傳就是涉朱從玖,
譬如前段時間的私募大佬包凡,據傳就是涉及叢林以及背後的工銀,
這些條線上每個節點關聯的金融大佬們,他們腐敗的金額,估計最少也是以“小目標”為計算單位,
而這一波風暴開啟之人的田惠宇,由於坦白從寬,積極退贓,並沒有喜提“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也許,是國家在向後續這些金融大鱷們釋放的某種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