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風光 IC 資料圖
2月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釋出《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實施2024年一季度購房補貼的通知——南住建〔2024〕60號》。
購房補貼的物件為購買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車位的購房者,二手房、二手車位不在補貼範圍內。另外,政策還特別規定,購買危舊房改住房、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市場運作房和集資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非市場化商品房車位,不在補貼範圍內。
補貼購房範圍圈定在南寧中心城區,具體範圍為興寧區、江南區、青秀區、西鄉塘區、邕寧區、良慶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五象新區(經開區)。可見,武鳴區不在補貼範圍內。不過,政策中提到南寧市轄其他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時間範圍要求在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含當日)期間,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合同登記備案和契稅完稅憑證。也就是說三個事項的完成時段必須在這個時間內,缺一不可。
值得注意的是,集中申請的時間限定在2024年2月18日-2024年4月5日,逾期視為自願放棄。
補貼標準為購買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購買新建商品房車位按每套1000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如已繳納契稅金額未超以上上限金額,則按實際已繳納契稅金額予以財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