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牛士報道,11月27日訊息,據路透社報道,美國聯邦上訴法院預計將在 12 月 6 日之前裁決是否維持一項法律,該法律要求中國位元組跳動在明年初之前在美國剝離其流行的短影片應用 TikTok,否則將面臨禁令。
當選總統唐納德·特朗普表示,他不會允許禁止擁有 1.7 億美國人使用的 TikTok。
以下是美國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三位法官可能作出裁決的幾種情形。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通常在週二和週五作出裁決。
法庭可能維護法律
巡迴法官斯里·斯里尼瓦桑 (Sri Srinivasan)、尼奧米·拉奧 (Neomi Rao) 和道格拉斯·金斯伯格 (Douglas Ginsburg) 目前正在審理 TikTok 和使用者針對該法律提出的法律挑戰,該法律要求位元組跳動在 1 月 19 日之前出售或剝離 TikTok 的美國資產,否則將面臨禁令。
法院可能會裁定維護該法律,確認美國政府的立場,並可能迫使 TikTok 迅速向最高法院或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法院維持法律,但表示這對 TikTok 不公平。
美國司法部表示,TikTok 因能夠獲取大量美國人的個人資料而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並聲稱可以秘密操縱美國人透過 TikTok 消費的資訊。
法院可以裁定維持該法律,但同時也表示,該立法根據憲法禁止剝奪公權法案的規定明確針對位元組跳動和 TikTok 是不公平的。
剝奪公權法案是指直接對特定個人、實體或階層施加懲罰的法律。法院可以指示美國政府遵循程式,以證明 TikTok 可能構成國家安全威脅,從而為該應用提供一條生命線或大大推遲可能的禁令。
法院可能裁定該法律違憲
法院可能會同意 TikTok 和位元組跳動的觀點,他們認為該法律違憲,侵犯了美國人的言論自由權。他們稱其徹底背離了美國倡導開放網際網路的傳統。司法部可以向最高法院或上訴法院全體小組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