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來北往》只剩下八集了,這個時候,還連續來了4個大反轉,真是出人意料。
彭明傑沒販毒,只受賄,為了女兒自首。
馬魁去哈城找彭明傑讓他幫忙尋找人販子和鼕鼕時,剛好看到有人來給彭明傑送禮,彭明傑害怕馬魁告發他,為了封口,拿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好酒請馬魁品嚐,馬魁知道彭明傑的心思,但並不贊同,於是告誡他,不要犯錯。
彭明傑心存僥倖,不想放過這個斂財的機會,只是表面聽從馬魁,繼續受賄,直到有人實名舉報,他逃無可逃,才明白自己犯了多大的錯。
唯一的女兒大學畢業了,工作找到了,即將步入婚姻的殿堂,人生最大的幾件事都全部完成,彭明傑這一刻再無牽掛,他把女兒的事全部交給馬魁,自己戴上了手銬,走入了既定的結局。
我一開始做了很多猜測,認為彭明傑跟人販子勾結,是人販子的後臺,畢竟時機太巧了,馬魁去找孩子,他剛好接受人家禮物,還遮遮掩掩的,不亂猜都難。
後來認為彭傑明跟毒販子聯合,幫助他們掩護。
如今才知道,他真的只是忍不住誘惑,接了人家的禮物。
這其實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內。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能夠和馬魁做朋友,還能得到嫉惡如仇的刑警馬魁欣賞的人,註定不會壞到骨子裡面,不會跟壞人同流合汙。
人販子也好,毒販也罷,彭明傑還沒到這個底線,他不會因為任何原因跟他們同流合汙,能夠和馬魁以命相交的人,註定不會壞到哪裡去,只是中途走錯了路,繁花迷了眼,這次教訓過後,一定會改過自新,重新為人。
牛大力創業失敗,窮困潦倒,回到大院決定幹老本行。
去深圳抓毒販的時候,馬魁見到了倒泔水的牛大力,牛大力豪氣萬丈地說,這一條街都是我包了,一個月比副司機多掙十倍,每個月可以拿一千塊呢,等過幾年,我存夠了錢,就自己當老闆賺更大的錢。
那個時候的馬魁並不看好牛大力,雖然這份工作確實比大院工資高,但是這裡消費也高,人多競爭多,這份活一看就不體面還累,真正算起來,還比不上大院的工作,畢竟大院的工作穩定,踏實,沒那麼大的競爭力。
不得不說,能夠做刑警的人,看什麼問題都一針見血。
牛大力還在畫大餅的時候,馬魁已經預判了他的失敗。
馬魁並沒有立馬打擊大力,而是告誡大力,如果活不下去了,就回到大院,他是大家看著長大的,隨隨便便安排一個工作溫飽還是沒問題的。
牛大力拒絕了這份好意,因為他想要成為真正的大老闆,成為人人羨慕的物件,成為姚玉玲心中的大英雄,讓姚玉玲同意嫁給他。
在牛大力心裡,誰都沒有姚玉玲的喜歡重要。
夢想很美好,現實卻很殘酷。
牛大力倒泔水好不容易才積累足夠的錢,去創業的時候,因為沒有經驗失敗了,窮困潦倒之時,他想到了馬魁的話,回到了家鄉。
第一次回來的時候,衣錦還鄉,讓人羨慕。
第二回來的時候,衣衫襤褸,像個乞丐,讓人同情。
大院裡面的人,並沒有人看不起他,反而給他足夠的尊重和照顧,並沒有人落井下石,還想辦法讓他開心。
有了家人的安慰,有了朋友的鼓勵,有了女朋友的下落,牛大力並不想回到大院,他決定繼續回到深圳倒泔水,再次積累財富,等到時機東山再起。
俗話說,由簡入奢容易,由奢入簡很難。
牛大力能夠享受了老闆的待遇後,又回到零工的狀態,可見其心理素質異常強大。
從副司機,到倒泔水,從倒泔水到老闆,又從老闆到倒泔水。
牛大力真的是能屈能伸,做什麼都能做到極致,這樣的人,到哪兒都能適應,不管做什麼都能成功。
第一次做生意,他沒有經驗,雖然失敗了,但他獲得了失敗的經驗。
失敗乃成功之母。
我相信下一次,牛大力一定能夠成功,畢竟敢於從頭再來的人,運氣都不會太差。
第三次回來的時候,牛大力肯定會真正的衣錦還鄉,回饋大院善良的親人們。
大院裡面的人,給了牛大力的偏愛,牛大力不管多遠,都忘不掉他們。
《南來北往》鐵路大院中,人與人之間的那種善良和互助,那麼淳樸又那麼直白,真正讓人羨慕,如果沒有他們的這份支援,蔡小年結不了婚,牛大力不能重振旗鼓,重拾信心,這樣的鄰居,在如今這個浮躁的社會,早已消失不見。
汪永革坦白“不作證”的真相,汪新和馬燕分手。
汪新和馬魁上一次抓了一個小夥,小夥故意說自己得了艾滋,讓汪新和馬魁兩個人如臨大敵生怕得了病。
在隔離期間,在等待檢查結果之時,汪新害怕自己沒機會說出來,留下遺憾,於是問馬魁,為什麼不願意讓馬燕嫁給他?
馬魁直言,因為汪永革,也就是汪新的父親,沒有為他作證,讓他坐了12年牢,心生怨恨,不想讓馬燕叫他爹,所以才阻攔他們在一起。
汪新不甘心,他和馬燕在一起好久了,兩個人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心靈相通,情投意合,不願意分開,於是他回家問汪永革,汪永革卻說自己根本沒有看見,當時他們並不在同一個車廂。
本以為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可馬魁始終抓著這件事不放。
他認為汪永革跟他一個車廂,不作證一定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的直覺告訴他,汪永革說謊了。
能夠當最優秀的刑警,憑藉蛛絲馬跡抓住敵人,馬魁的直覺不可謂不準。
雖然馬魁一直拒絕汪新和馬燕兩個人在一起,可他們兩個人是成年人了,做什麼都有自己的選擇,能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了,哪裡是他一個爹管得了的。
在他不注意的時候,馬燕和汪新在一起了,兩個人珠胎暗結,馬魁知道後大發雷霆。
汪新願意負責,馬燕願意嫁人,馬魁知道不能再拖下去了,他只能妥協,可妥協之前,他還想最後找汪永革一次,問他當年的真相。
這一次,汪永革坦白了。
原來馬魁當年的判斷並沒有錯,他們兩個人確實在同一個車廂,他親眼看到小偷跳下去摔死,馬魁被兩個同夥誣陷。
他不願意作證,是因為他害怕別人報復,他不過是個小小的列車員,幹不過一群窮兇極惡的人。
馬魁入獄了,還有妻子可以照顧女兒,可他要是沒了,汪新就沒人照顧了,汪新那個時候只有八歲,一個人根本活不下去。
萬一那些人,報復到汪新身上,他不敢設想。
汪新是他的全部,他不能為了汪新涉險。
於是他昧著良心,不願意站出來,眼睜睜看著馬魁入獄,這些年他活得很煎熬,小心藏著自己的心思,讓汪新幫助馬燕不受欺負,偷偷接濟王素芬,只為了減輕自己心裡的罪孽。
他從未想過,自己的兒子會跟馬燕在一起,從未想過馬魁這麼執著,一定要知道真相才接受他的兒子,為了兒子的幸福,他不得不坦白。
汪永革有錯嗎?作為一個普通人,他作證是人情,不作證是本分,他有權利拒絕,這樣算來他並沒有錯。
可作為一起長大的兄弟,一個車廂共事的同事,他不作證就有些說不過了。
畢竟馬魁把他當作知己朋友,對他是掏心掏肺,兩個人的情誼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就是這份不一般的情誼,讓馬魁恨了汪永革十二年,他覺得自己的真心被踐踏了。
汪新和馬燕分手,馬魁和汪永革老死不相往來。
得知父親含冤12年,汪永革視而不見,馬燕崩潰了。
這些年被人排斥,被人羞辱,受盡委屈,原來是可以避免的。
曾經只有馬魁一個人怨恨汪永革,這一刻,馬燕也怨恨上了他,汪新八歲沒人照顧,那麼她才七歲呀,憑什麼就認為她沒了父親會過得好?
馬燕終於理解了馬魁拒絕的苦心,決定和汪新分手,她也不願意叫這樣一個人為父親,更不願意和這樣貪生怕死之人成為一家人。
汪新和馬燕分手,馬燕去了南方繼續做生意,而汪新留在家裡繼續做刑警,兩個人再無交集,而馬魁終於看清了汪永革,更加不願意原諒他,沒了馬燕在其中調和,沒了王素芬的說情,馬魁和汪永革老死不相往來。
得知父親的隱瞞,汪心痛苦極了,一邊是愛人,一邊是父親,他最後選擇了逃避。
好好的一對情侶,就因為父輩的恩怨,從此分道揚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