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臺媒方面曝出了汪小菲的最新動態,稱汪小菲近日託人向法院支付了160萬臺幣(約35萬元人民幣)的擔保金,申請停止拍賣自己的愛車。
法院方面在收到錢款後,同意了汪小菲的請求,併發出公告暫停拍賣程式,免得讓競拍者白跑一趟。大S方面是一點也不留情面,把汪小菲的座駕拿出來變賣,以求換點撫養費。結果第一次在法院門口拍賣時,居然只有寥寥幾人前來出價,而且價格遠不及大S的心理價位,因此第一次拍賣以失敗告終。
第二次拍賣時間是11月14日,不過汪小菲提前“截胡”了。汪小菲此舉可謂是純心讓大S難受,即便支付160萬臺幣的保證金,也要拒絕向大S支付500多萬臺幣。究竟是汪小菲還沒放下還是故意不讓對方舒心,那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