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晚間,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告稱,恒大地產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併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和2022年年度報告,違反深交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相關規定。
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透過,作出如下處分決定:對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趙長龍、財務負責人兼資訊披露事務負責人錢程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此前2月1日晚間,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釋出關於涉及重大訴訟及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等重大事項的公告。
根據公告內容顯示,截至2023年12月末,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連同其合併範圍內子公司簡稱“發行人”)標的金額3000萬元以上未決訴訟案件數量共計2073件,標的金額總額累計約5025.96億元。
截至2023年12月末,發行人涉及未能清償的到期債務累計約2978.1億元;此外,截至2023年12月末,發行人逾期商票累計約2050.04億元。
截至2023年12月末,恒大地產透過股權轉讓、土地及在建工程轉讓、信託、代持等方式,已完成過戶的房地產專案共計82個。
截至2023年12月末,恒大地產較前次公告所載截至時點新增60條被執行資訊,新增被執行金額合計62.73億元。截至2023年12月末,恒大地產作為被執行人被凍結的子公司及參股公司股權較前次公告所載截至時點新增14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