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A的種種亂象,需要嚴刑峻法,更需要從源頭上堵住漏洞,就從IPO源頭來說,財務造假的違規行為,以往僅是公開譴責、自罰三杯,一查就撤,退市不賠償等等,不但起不到應有的威懾作用,而且違規成本如此之低,更是助長了不法分子的野心。
對於紫晶儲存案的處罰,可以看出,不僅僅是對於申報IPO企業進行處罰,對於協助造假的中介、保薦 機構也進行處罰,而且在紫晶無償付能力的情況下,相關中介、保薦機構要先行賠付。
- 紫晶儲存退市,16986名、97.2%的受損投資者已經獲得賠償,共計獲賠10.86億元,人均獲賠6.39萬元。
- 紫晶資訊儲存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大量違法行為被處以3668.52萬元罰款。
- 涉嫌刑事犯罪人員已依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 而中信建投證券等作為紫晶儲存案的中介機構,也同樣負有責任,已承諾交納約12.75億元承諾金
據統計資料:2023年共有69家券商投行擔任千餘家輔導備案企業的IPO保薦機構。
但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所接觸到的資料、資料,無非都是這些具備資質的中介、保薦機構稽核透過的。
一旦出現造假等行為,必然帶來投資損失,而對於投資者的賠償,是天經地義!
同時,也從一個側面看出,註冊制推行以來,相關處罰過輕、查處力度不夠,特別是對於中介、保薦機構的處罰過輕,沒有把控住的IPO的源頭。
人民日報也發文:A股不是賭場,投資者的利益保護應該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