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奔騰新聞記者徐佳
經過五個月的立案調查,監管部門對於先河環保(300317.SZ)信披違法違規的處罰落地。
11月10日晚間,先河環保披露公司及相關方收到中國證監會河北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此前在今年6月,因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兩個月後,先河環保控股股東青島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利新能源”)、第一大股東李玉國和前實際控制人張菊軍均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經查明,先河環保在上市期間涉嫌違法的事實主要包括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投資結構性存款產品事項等。河北證監局擬決定對先河環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罰款。
同時,因涉及先河環保上述信披違法違規行為,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沈超以及時任董事、總經理分別被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70萬元罰款。
對於清利新能源涉嫌信披違法違規一案,監管部門亦查明,在2022年先河環保的控制權變更事項中,清利新能源涉嫌違法的事實包括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資訊披露義務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基本情況”部分存在虛假記載、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本次權益變動相關協議的主要內容”部分存在重大遺漏,河北證監局擬決定對清利新能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
此外,李玉國因在就先河環保控制權變動事項中未對外披露五份補充協議,存在重大遺漏,被河北證監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
綜上,因資訊披露違法違規,先河環保、清利新能源、李玉國及其他兩名時任高管共被罰670萬元。
而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情況,先河環保披露的2022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事項,公司股票自11月11日開市起停牌一天,自11月12日開市起復牌,公司股票11月12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先河環保”變更為“ST先河”,證券程式碼仍為300137,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不變,仍為20%。
長江商報奔騰新聞記者注意到,清利新能源及李玉國此次被罰主要涉及兩年前先河環保控制權變更事項。彼時,透過股份轉讓及表決權委託,張菊軍接替李玉國成為先河環保實控人。
但今年年初,先河環保公告,清利新能源股權結構發生變更,山東微網取得清利新能源100%股權,張菊軍失去公司控制權。三個月後,先河環保再次公告,清利新能源的股東與山東微網之間的交易取消,轉而向姚國瑞轉讓清利新能源股權。相關交易完成後,姚國瑞成為先河環保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截至2024年9月末,清利新能源僅持有先河環保1.06%股權,李玉國作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11.74%。
控制權密集變更,先河環保一度成為監管部門關注重點,而公司基本面亦表現不佳。自2022年和2023年分別虧損1.35億元、1.24億元之後,2024年前三季度,先河環保實現營業收入6億元,同比減少9.11%;淨利潤538.96萬元,同比減少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