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政府網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4月26日表決通過了關稅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作為我國制定的關稅專門法律,關稅法保持現行關稅稅制基本穩定、稅負水平總體不變,完善現行制度和有關政策內容並上升為法律。關稅法共7章,包括總則、稅目和稅率、應納稅額、稅收優惠和特殊情形關稅徵收、徵收管理、法律責任、附則。隨著關稅法制定出臺,我國現行18個稅種中已有13個稅種制定了法律,稅收立法再進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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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釋出《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明確多項支援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契稅方面,將現行享受1%低稅率優惠的面積標準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並明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可以與其他地區統一適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政策。調整後,在全國範圍內,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的,統一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增值稅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標準後,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徵增值稅。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城市,對納稅人建造銷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專案金額20%的普通標準住宅,繼續免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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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6章50條。《條例》取消兩用物項出口經營者登記制度,增強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政策的透明度和規範性,明確擬定出口管制政策的考量因素和程式規定。細化兩用物項出口管制許可便利措施及其適用條件、程式等。明確制定、調整管制清單和實施臨時管制的程式和要求,對兩用物項出口實施許可,並對申請許可的條件、程式等作出規定。嚴格兩用物項終端使用者和最終用途管理,細化管控名單制度,建立關注名單制度,完善全鏈條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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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條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區域內,利用公共汽電車、城市軌道交通車輛等公共交通工具和有關係統、設施,按照核定的線路、站點、時間、票價等運營,為公眾提供基本出行服務。國家鼓勵、引導公眾優先選擇公共交通作為機動化出行方式。國家鼓勵和支援新技術、新能源、新裝備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統中的推廣應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訊息化、智慧化水平,推動城市公共交通綠色低碳轉型,提升運營效率和管理水平。此外,城市公共交通企業不得將其運營的城市公共交通線路轉讓、出租或者變相轉讓、出租給他人運營;不得擅自變更運營線路、停靠站點、運營時間或者中斷運營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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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民航局聯合釋出公告稱,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我國民航旅客運輸服務領域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旅客在所購機票所有行程結束後180天內,可透過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的官網、移動客戶端、服務電話等渠道申請開具電子行程單,不含退票、選座、逾重行李等附加服務;超過180天的,按照旅客與航空運輸企業的約定執行。旅客購買國際及港澳臺地區航空旅客運輸服務暫不支援開具電子行程單。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根據旅客提供的購買方名稱、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和行程資訊等如實開具電子行程單,並透過官網、移動客戶端下載或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將電子行程單交付給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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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日前釋出《關於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的公告》,將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降低0.5個百分點。調整後,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徵率下限為1.5%,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預徵率下限為1%,西部地區省份預徵率下限為0.5%(地區的劃分按照國務院有關檔案的規定執行)。該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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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水利部日前聯合釋出《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明確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辦法》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為水資源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繳納水資源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取用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用水,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必須進行臨時應急取(排)水等情形不繳納水資源稅。《辦法》對超出規定限額的農業生產取用水以及農村集中飲水工程取用水,授權地方減免水資源稅。《辦法》規定,工業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達到國家用水定額先進值的納稅人,減徵本年度20%水資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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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日前釋出公告稱,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推廣應用數電發票。根據公告,稅務機關建設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提供免費的數電發票開票、用票服務。對按照規定不使用網路辦稅、不具備網路條件或者存在重大涉稅風險的,可以暫不提供服務,具體情形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稅收風險程度、納稅信用級別、實際經營情況等因素,透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授予發票總額度,並實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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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園管理辦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提出,鼓勵單位和個人透過認種認養、捐資捐物等形式,依法參與城市公園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推動城市公園共建共治共享。《辦法》對城市公園的無障礙設施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城市公園應當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既有城市公園不符合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當組織實施改造;不具備無障礙設施改造條件的,應當依法採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辦法》對開展城市公園綠地開放共享工作明確了要求:城市公園管理單位應當公佈草坪和林下空間的開放時間、範圍等資訊。《辦法》明確,嚴禁在城市公園中以自建、租賃、承包、轉讓、出借、抵押、買斷、合資、合作等形式設立私人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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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資訊化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釋出《電信網路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提出,要將實施電信網路詐騙及其關聯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納入“電信網路詐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懲戒措施包括金融懲戒、電信網路懲戒、信用懲戒,具體包括停止懲戒物件名下支付賬戶業務,不得為懲戒物件開立新的電話卡,將有關懲戒物件資訊納入金融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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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商務部、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外匯局修訂釋出《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自2024年12月2日起施行。修訂後的《辦法》主要是從五方面降低了投資門檻。一是允許外國自然人實施戰略投資。二是放寬外國投資者的資產要求。三是增加要約收購這一戰略投資方式。四是以定向發行、要約收購方式實施戰略投資的,允許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為支付對價。五是適當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鎖定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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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務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決定在廣東省深圳市實施赴香港旅遊“一簽多行”政策,在廣東省珠海市實施赴澳門旅遊“一週一行”政策,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實施赴澳門旅遊“一簽多行”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深圳市戶籍居民和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申請辦理赴香港旅遊“一簽多行”簽註,在1年內可不限次數往來香港地區,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自2024年12月1日起,深圳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不再受理赴香港“一週一行”簽註申請,已簽發的“一週一行”簽註仍在有效期內的可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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