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記者段文平)近日融創對萬達集團提起仲裁,涉及95億萬達商管股份回購款。對此,12月20日,一位萬達內部人士對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表示,融創並無要求萬達回購股份的相關合同依據,因此要求回購股份的理由不成立。
據市場訊息,12月17日,融創集團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對提起仲裁,事涉早先融創與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萬達商管”)簽訂的戰略投資協議,融創要求萬達集團和萬達商管支付相應的股份回購款,涉資95億元。目前該仲裁申請已被受理。
12月19日,接近融創中國的知情人士向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確認了上述訊息。
據瞭解,融創一直希望退出對萬達的95億元投資以收回資金,2024年1月份就已經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並於2024年3月進入仲裁程式,經過近一年的審理,目前該項仲裁案審理已進入尾聲。
萬達內部人士稱,關於這筆投資,雙方在投資協議中並沒有簽訂業績對賭條款,目前也不存在必須回購股權的情況;因此,萬達認為融創沒有理由要求回購股份。該人士稱,萬達方面對仲裁結果持樂觀態度,希望儘快取得仲裁結果,以保障合法權益。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