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太逗讓人失敬僅僅是因為他說沒有監控嗎?紅豆爺爺有話說
名人愛名聲,往往都是恨不能讓自己的觀念發揚光大,讓自己的說法深入人心,讓自己的形象高大威武。《左傳·襄公二十四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三不朽。”“三立”,我們可理解為人生的三個最高標準,或者說是成功人生的“三部曲”,即:修養完美的道德品行,建立偉大的功勳業績,確立獨到的論說言辭。說白了,就是做人、做事、做學問。
然而,何太逗在這方面做得真不咋地。大家都知道,幾天前他又把那個下架的節目拿出來重新播放,再次遭到全網譴責。下架的節目顯示,何太逗認為:一、老杜患有乙肝,有偷換孩子的動機,但是,沒有偷換孩子的行動;二、許敏提供的間接證據不能構成完整的證據鏈;三、當時沒有監控,不能認定為偷換孩子;四,寬哥辦了那麼多假證,真有本事。
堂堂的一個證據磚家,放著一大堆證據不說,卻偏愛機率,不得不讓人懷疑他那個證據磚家的頭銜是不是老杜給封的?
那麼,何太逗讓人失敬僅僅是因為他說沒有監控嗎?紅豆爺爺有話說。
今天,看到紅豆爺爺發文稱,證據專家提出的“法治原則”,是從法律源頭上破壞法律。
紅豆爺爺在文中說,何太逗除了為病歷開脫、假證洗白,讓許敏得饒人處且饒人,讓大家都散了吧以外,最大的問題是對法治原則的解釋:現在有了二審法院的終審判決,我們就應該尊重並維護法院判決的權威,因為這是法治原則。
紅豆爺爺在文中說,搜遍了律法書籍,並沒有這樣的法治原則。
紅豆爺爺還引用了隨教授的一段話:本科生都知道,甚至很多沒有專門學過法的人都知道,對二審判決不服可以申請再審,對再審不服可以申請檢察機關進行監督。如果二審終判決就不能提出不同意見了,還要再審程式幹什麼?還要檢察監督程式幹什麼?還要審判監督程式幹什麼?還要糾正錯誤的判決幹什麼?還要平反冤假錯案幹什麼?
為此,紅豆爺爺表示:盛名之下,其實難符。何太逗是從法律源頭上破壞法律,這比錯判一個案子危害更大。
真是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原來都以為何太逗只是為了給錯換站臺而胡說八道,沒想到他還故意歪曲“法治原則”。
這樣看來,真的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