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刀郎抄襲我20首音樂作品,就是王金蘭的最終目的?她想碰瓷刀郎?一開始老默也是這麼想的,直到她在直播間提及汪峰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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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蘭,近一個星期的網路焦點人物!
能紅,是因為她發影片實名舉報刀郎抄襲,一舉報就是20首歌,幾乎囊括了刀郎早期的全部作品!
有道是吃一口唐僧肉長生不老,罵一句郭德綱大紅大紫,的確,對於那些發了瘋想紅的人來說,蹭刀郎熱度是個不錯的選擇!
但我們遠遠低估了王金蘭的“瘋狂程度”
最新的一場直播中,王金蘭和天涯大雄進行了連麥,期間,她再次爆出一個猛料:《怒放的生命》、《春天裡》都是我的音樂作品,前者是我為奧運所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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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怒放的生命》、《春天裡》是汪峰的代表作,甚至可以說是成名曲!
汪峰和刀郎一樣,都是音樂圈不可多得的音樂鬼才,全能人士,歌手李健曾說:汪峰是所有歌手裡出專輯最多的,質量也很高,他是華語歌壇的半壁江山!
半壁江山抄襲一個不知名歌手的作品?如果這件事是真的,等待汪峰的就不是標籤被撕,道歉賠償那麼簡單了,他的人設都會崩塌!
直播間裡,王金蘭說道:
《怒放的生命》是為北京奧運會所創,我提前寫的,(汪峰和刀郎)他們都是土匪,他們都寫不出來,我把這首歌拿到中國唱片公司去了,是我同學張亞軍開啟我的電腦,透過MSN把我寫的《怒放的生命》和《春天裡》拿走了,他是中國紅牛飲料公司企劃部的職員!我03年寫的《北京北京》,07年寫的《怒放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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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間,有人物,當時還報了警,給人的感覺是:汪峰的代表作是抄襲王金蘭的!
問題來了,王金蘭在直播間舉報汪峰抄襲其作品一事可信嗎?汪峰是個靠抄襲上位的小人?
我們不妨理一下時間線!
王金蘭稱《怒放的生命》是自己的作品,創作於2007年,而汪峰早在2005年的5月份就寫好了,9月份完善之後進行發表!
這也就意味著:汪峰創作《怒放的生命》這首歌比王金蘭早,不存在抄襲的情況!
同樣,王金蘭實名舉報刀郎抄襲一事也是漏洞百出!
比如她舉報的那些歌曲裡有一部分是其他人創作,刀郎只是負責演唱!
比如她拿出的歌曲手稿沒有任何修改塗抹痕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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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實名舉報刀郎抄襲,再到直播間爆料汪峰剽竊自己的作品,王金蘭牽出的都是內娛知名歌手!
的確,每個人都有實名舉報他人侵犯自己權益的權利,但前提是“你要拿出具體的證據”,否則就是誣告!
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王金蘭的言論已經給刀郎、汪峰帶去了困擾,如果她拿不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後者堅持要起訴的話,等待王金蘭的就不是道歉、刪影片那麼簡單了!
王金蘭是個隨口亂咬人的“精神疾病”患者,還是受了天大委屈的可憐人,我們坐等當事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