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和偉領銜主演的刑偵大劇《我是刑警》節奏非常緊張,一個案件結束,馬上開始下一個案件。
1.28武裝搶劫案結案後,比宋小軍搶劫團伙更兇悍的歹徒出現了,這個歹徒竟然敢襲擊部隊駐地,開槍打死哨兵後,搶走1支81-1式自動步槍,也就是通常說的81槓。
《我是刑警》中,槍殺哨兵搶槍案的原型,就是2009年3.19重慶槍殺哨兵案。
在這之前,罪犯原型,已經多次持槍作案了。
2004年4月22日、2005年5月16日,周克華在重慶搶劫兩次,共打死3人,打傷2人,搶劫現金14萬元。
這兩次搶劫,周克華用的都是手槍。
這兩起搶劫案後,2005年,周克華因為隨身攜帶的54式手槍和6發子彈,在雲南宣威火車站被發現,以非法攜帶槍支罪,被鐵路法院判刑3年。
2009年的3.19大案,周克華槍殺哨兵時,用的是9毫米口徑的M20手槍。3.19大案後,周克華繼續殺人搶劫。
2009年10月14日,周克華在湖南長沙偏僻的南郊公園,連開8槍,殺死了李壽成。不過,李壽成身上的20元錢,周克華並沒有搶走。
李壽成被殺的原因,有兩種說法,一是周克華在這裡練習槍法,被李壽成遇到。為了不暴露自己,周克華乾脆殺了李壽成。第二種說法,在民間流傳甚廣,這種說法認為,李壽成就是周克華練習槍法的活人靶子。
之後,2009年12月4日、2010年10月25日,周克華又在長沙持槍搶劫兩次。
周克華每次持槍搶劫,用的都是手槍。不過,周克華的槍法非常準,搶劫時幾乎是槍槍爆頭、槍槍奪命。
關於周克華的槍法,有這樣一種說法,就是2005年前,周克華在緬甸叢林幹過僱傭兵,在那裡鍛煉出了射擊技能、叢林作戰戰術和生存技能。
關於周克華當過僱傭兵這一點,據報道,長沙警方在周克華被擊斃後,曾經證實過。如果真是這樣,才能更好解釋周克華強大的反偵察能力和生存能力。
因為,周克華並不是居住在城市或村莊的居民區裡,不作案和不活動的時候,他是居住在墓地裡的。
一個人吃飯、睡覺都在墓地裡,沒有受過訓練,沒有良好的心理素質的人,根本做不到。白天還好,一般人晚上,光嚇就把自己嚇死了。
周克華案告破後,他身上留下了很多謎團。其中,最大的謎團就是,周克華作案都是使用手槍,他槍殺哨兵搶奪自動步槍做什麼?
周克華曾經報名參軍,不過,因為血壓不合格,被刷了下來。周克華自己是非常喜歡槍支的,據說,他搶到自動步槍後,曾經向他的前妻徐蓉炫耀過。他讓徐蓉坐在跟前,自己則興奮地肩扛步槍或端槍,在徐蓉面前踏步和轉圈。一邊踏步,一邊轉圈,周克華還問徐蓉,他自己架勢如何。
周克華為何如此興奮?難道他搶奪自動步槍,是為了重新圓自己的軍人夢?
其實,實際情況並不是這樣,周克華用手槍搶劫銀行,是為了隱蔽和行動方便。他搶奪自動步槍的真正目的,是為了和警方打游擊戰。
周克華不作案時,是居住在墓地裡的。這樣的藏身地,警方不容易想到,其他人也不容易發現。
但是,周克華居住在墓地裡,一旦被警方發現和包圍,他基本上插翅難逃。要突破警方包圍圈,就必須有強大的火力。
警方如果在墓地發現周克華的話,周克華面對的就不是警用手槍了,特警的自動步槍、狙擊槍肯定會配備齊全。
面對層層包圍圈,想用火力開啟缺口突圍,相比81-1式自動步槍,54式手槍和M20手槍的射程、射速和殺傷力,在野外作戰中,基本上沒有什麼用。
這才是周克華槍殺哨兵搶奪自動步槍的真正原因,周克華的智商並不低,他這是提前做了預案,提前做了準備的。
據說,周克華被擊斃後,那支自動步槍始終沒有找到。如果這是真的,就更能解釋周克華搶自動步槍的目的了。
周克華是在重慶市區準備實施搶劫時被擊斃的,81槓肯定藏在他曾經居住過的某個墓地了。而這個地方,只有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周克華自己知道。
周克華身上,還是很多謎團,這個後面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