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援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福建省近日設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貸款,首期規模80億元。省級財政對符合條件貸款予以年化1%貼息補助。
一、支援物件
經福建省工信廳認定的工業和資訊化領域仍在有效期內的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不包括廈門市企業,廈門市企業享受廈門市的有關貼息政策)。企業應正常生產經營,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合作銀行
工商銀行福建省分行、農業銀行福建省分行、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郵儲銀行福建省分行、興業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中信銀行福州分行、招商銀行福州分行、民生銀行福州分行、福州分行、光大銀行福州分行、省聯社、廈門國際銀行、福建海峽銀行、泉州銀行、廈門銀行、恆豐銀行福州分行等18家銀行。
三、貸款申請
在“金服雲”平臺開設“專精特新企業貸款”專區,納入有效期內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的企業可直接透過平臺申請貸款;也可向合作銀行申請,由合作銀行協助透過“金服雲”平臺申請貸款。
四、貸款貼息
(一)貸款利率。本專項貸款支援的是當年新發放的企業流動資金貸款 (含無還本續貸),不支援隨借隨還的額度迴圈使用的貸款方式。貸款利率由企業與貸款銀行協商確定,但應不高於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
(二)貼息標準。對符合條件的貸款予以年化1%貼息補助,單家企業最高貼息金額不超過20萬元(即單戶貸款額度不超過2000萬元)。一年期以內的貸款按實際期限貼息,發放期限超過一年的中長期貸款按1年貼息。同一筆貸款已享受省級財政其他貼息支援的,不再享受本專項貼息政策。
(三)貼息方式。貼息資金採用“先貼後補”方式,各銀行在發放貸款時,按直接扣減省級財政貼息後的實際執行利率與企業簽訂貸款合同。
來源:福建工信
編輯:詹宇清
初審:陳晨
終審:許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