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鰻財經》文 / 李炳瑤
2023年12月15日,江蘇樂爾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爾股份)深交所IPO完成了對第一輪問詢的回覆,並於2023年12月28日收到了第二輪問詢。
招股書顯示,樂爾股份是一家集飛灰螯合劑銷售、飛灰處理綜合運營服務、環境監測及治理裝置銷售、動物無害化處理業務於一體的綜合性環保處理高新技術企業。該公司主營業務包括飛灰螯合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提供飛灰處理綜合運營服務、動物無害化處理,以及環境監測及治理裝置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在閱讀該公司提供的上市資料時,《電鰻財經》注意到,樂爾股份計劃用6000萬元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卻用5000多萬元“蓋樓”,其產能利用率在2023年大幅下降。此外,與同行可比公司相比,該公司的研發投入並不佔優,其毛利率波動較大。實控人股權曾被代持。
6000萬募資補流 5000多萬“蓋樓”
招股書顯示,此次IPO,樂爾股份計劃募集資金24553.61萬元,其中,8526.54萬元用於研發中心建設專案,4652.28萬元用於綜合運營服務資訊化建設專案,5374.79萬元用於總部大樓建設專案,6000萬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值得注意的是,樂爾股份用6000萬元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同時,該公司在2021年分紅2001.39萬元。此外,在鉅額募資補流的同時,該公司還要用鉅額募集資金“蓋樓”。在第一輪問詢中,發審委要求發行人就募投專案擬建研發中心建設專案、綜合運營服務資訊化建設專案、總部大樓建設專案的具體內容、原因及必要性做詳細說明。
招股書顯示,從2020年至2022年以及2023年1-6月(以下簡稱報告期),樂爾股份來自飛灰處理綜合運營服務的收入佔比分別為54.39%、52.96%、49.76%和49.4%,來自飛回螯合劑銷售的佔比為28.65%、37.44%、33.53%和48.74%;來自環境監測及治理裝置銷售的收入佔比為16.96%、9.6%、16.7%和0.82%。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3年1-6月份,樂爾股份的產能利用率出現了大幅下降。報告期內,該公司的液體飛灰螯合劑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71.54%、94.92%、95.39%和76.68%,同期固體飛灰螯合劑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95.88%、18.12%、22.67%和10.93%。
對於產能利用率的下降以及本次募投專案未涉及飛灰螯合劑生產建設的主要原因,樂爾股份在回覆問詢函中表示,報告期內使用自有資金完成了飛灰螯合劑新增產線的建設及投產(新增50000噸液體螯合劑、10000噸固體螯合劑產能),並已實施過一次產線技改(新增14000 噸液體螯合劑產能),當前公司飛灰螯合劑產能已足以滿足生產經營所需。
研發投入不佔優 毛利率波動大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樂爾股份的研發費用分別為1297.25萬元、1391.69萬元、1839.08萬元和917.14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87%、4.48%、4.75%和5.67%;同期可比公司的均值6.05%、6.48%、5.83%和6.43%。
截至2023年6月30日,樂爾股份合計擁有149項專利,其中發明專利36項。值得注意的是,其中14項是註冊取得,其他22項是轉讓取得。
報告期內,樂爾股份的毛利率分別為42.25%、38.65%、35.51%和43.65%,該公司的毛利率呈現較大的波動;同期同行可比公司的均值分別為28.96%、29.98%、29.6%和34.27%,同期同行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均值在持續走高。
不過,研發投入不佔優的情況下,樂爾股份的毛利率卻高於同行可比公司。對此,樂爾股份的解釋是,主要系公司不存在同行業上市公司,公司產品與服務和上海洗霸、賽恩斯有所差異,針對性處理的汙染物、處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屬於不同細分領域。但報告期內,公司綜合毛利率水平與行業平均毛利率水平變動趨勢較為一致。
報告期內,樂爾股份營業收入分別為2.21億元、3.11億元、3.88億元和1.62億元;淨利潤分別為1519.26萬元、4532.55萬元、6337.48萬元和3235.46萬元。
報告期內,樂爾股份確認的政府補助金額分別為291.77萬元、1,047.16萬元、441.26萬元和436.91萬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4.35%、18.68%、5.93%和11.12%。
在招股書中,樂爾股份稱,2021年度政府補助金額較高,主要是由於當年度公司確認了產業扶持政策資金402.48萬元、扶持環保專案補貼301.48萬元等。
實控人股權曾被代持
招股書顯示,徐亞軍直接持有樂爾股份905.6623萬股股份,佔此次發行前該公司股本總額的27.92%;徐亞軍持有嘉興海櫟38.91%的出資份額,同時擔任嘉興海櫟的執行事務合夥人,透過嘉興海櫟間接控制發行人35.56%的表決權;徐亞軍持有寧波大榭53.41%的出資份額,同時擔任寧波大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透過寧波大榭間接控制發行人15.29%的表決權。綜上,徐亞軍直接或間接控制發行人的表決權合計為78.77%,為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
招股書顯示,樂爾股份的前身為南通樂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自然人徐亞軍、張超以貨幣資金方式出資設立南通樂爾。
資料顯示,樂爾股份原股東張超存在代徐亞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樂爾股份的前身為南通樂爾,成立之初註冊資本為3000萬元,其中徐亞軍以貨幣出資2400萬元,張超以貨幣出資600萬元。徐亞軍和張超分別持股80%和20%。
經審驗,截至2013年12月9日止,南通樂爾已收到全體股東繳納的實收資本合計1000萬元,其中徐亞軍實繳出資800萬元,張超實繳出資200萬元。
經核查,南通樂爾設立時,張超所持的全部股份均系代徐亞軍持有,為避免後續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受到限制,因此在成立樂爾股份時,徐亞軍委託姐夫張超(同時為公司員工)一同設立南通樂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