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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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上交所決定,對富力地產,及時任董事長李思廉、時任總經理張力、時任財務負責人朱玲、時任資訊披露事務負責人胡杰予以公開譴責。
來源 |富力地產公告
富力地產 2月21日在 上交所 釋出公告稱,公司被 上交所 公開譴責。
公告稱,公司作為“ 16富力04 ”、“ 16富力06 ”和“ 19富力02 ”等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未能按時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嚴重影響債券持有人透過定期報告獲取公司重要資訊的合理預期。同時,公司最近12個月內因未按時披露定期報告的違規行為被本所實施紀律處分,但其未及時整改並再次出現同類違規行為,違規情節嚴重。
公告稱,責任人方面,公司時任董事長李思廉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時任總經理張力作為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財務負責人朱玲作為公司財務事務直接責任人,時任資訊披露事務負責人胡杰作為公司資訊披露事務直接責任人,未能勤勉盡責,未能吸取前次違規教訓並積極督促公司就未能按時披露定期報告行為進行及時整改,導致公司連續發生同類違規行為,對公司本次未能按時披露定期報告的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綜上,上交所決定,對公司,及時任董事長李思廉、時任總經理張力、時任財務負責人朱玲、時任資訊披露事務負責人胡杰予以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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