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聯社APP微博
財聯社11月30日訊(記者閆軍)11月30日,淳厚基金再發布《關於股東整改情況的進展公告(二)》,向公眾披露公司整改進展。
公告顯示,截至目前,股東整改情況尚未有實質性進展。淳厚基金表示,公司分別在11月5日、29日向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提交了《關於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東相關行政監管措施強制執行的申請》。
因信披瑕疵牽扯出淳厚基金股東轉讓問題,自8月以來,淳厚基金連發5份公告披露事件原由與進展,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解決。
再度公告: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淳厚基金在此次公告中表示,10月25日釋出股東整改情況進展一個月有餘,截至目前,股東整改情況尚未有實質性進展。
為了推進股東整改、落實監管措施,淳厚基金表示,在11月5日已經向證監會上海監管局提交了《關於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東相關行政監管措施強制執行的申請》。
淳厚基金認為,根據《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因此,公司申請上海監管局儘快依法啟動行政強制執行。
到了11月29日,淳厚基金再次提交上述申請。
柳志偉身份核實成為關鍵
對於股東無法整改的原因,淳厚基金此前在《關於淳厚基金涉及二股東柳志偉三重身份及有關情況的澄清公告》提出,無法整改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公司股東柳志偉當前人在境外,無法配合監管整改;二是此前已交易的股權需要退還,柳志偉對邢媛提起了仲裁,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在此次公告中,淳厚基金重申,今年3月18日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出具的“滬證監決(2024)103號”的行政監管措施(以下簡稱“103號措施”)是針對身份證33010619671020****的柳志偉下發,而上述境內身份主體實際已經於2023年10月予以了登出,前述情況造成該行政監管措施的被監管物件法律主體資格喪失,行政監管措施面臨落空和無法推進。
對此,淳厚基金表示已經在今年10月18日、10月22日以及11月20日連續三次就“103號措施”中涉及的柳志偉身份情況是否及時做出了新的認定或者更正事宜徵詢監管,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得到正式回覆。
因2023年基金信披瑕疵引發淳厚基金“消失的董事會”風波,今年以來,上海證監局已經出具了涵蓋公司、高管到股東的8張罰單。3月18日,上海證監局對淳厚基金限制新增產品註冊和6名管理人、股東的處罰,共計下發7張罰單;到了8月14日,上海證監局又下發了對淳厚基金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要求在8月30日前提交整改書面報告。這意味著,距離監管要求的整改時間期限已經過去了3個月,整改依然沒有進展。
淳厚基金在公告中強調,公司一直積極配合監管機構履行股東整改事宜的督促義務,也同時勤勉盡責以書面形式彙報在此過程中的所有問題。此外,為切實保障公司持有人利益不被柳志偉及其關聯人員等侵害,公司已做好風險隔離切割措施,風險隔離措施健全有效,無任何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