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12月7日凌晨4時許,北京一居民家中發生火災,致1死4傷。
初步調查認定,火災系室內的電動腳踏車鋰電池內部故障起火所致。
消防部門提示居民,電動腳踏車或電池不“進樓入戶”,應在室外指定場所安全停放、充電。
據統計,90%的電動腳踏車起火致人傷亡案例,發生在門廳、過道及樓梯間等室內場所,這是因為電動腳踏車或電池一旦“進樓入戶”,發生火災後,人員將難以逃生和自救。
一方面,電動腳踏車起火的危害主要表現為火場高溫和毒煙,電動腳踏車部件為塑膠、橡膠和聚氨酯材料,燃燒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一旦人體吸入,只要3到5口,就會昏迷,隨後窒息死亡。當週邊堆積了可燃物時,火勢將在短時間內迅速蔓延。
另一方面,電動腳踏車大多采用鋰離子電池,一旦失火,燃燒迅速猛烈,3分鐘溫度可達1000℃,多數家庭都沒有能力和時間進行有效處置。鋰電池熱失控後,潑水、乾粉滅火器和沙土覆蓋難以熄滅。
消防部門呼籲,居民應有序停放電動腳踏車,在指定充電場所安全充電,不要將電動腳踏車或電池帶到室內停放、充電。嚴禁在樓梯間、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處停放、充電。嚴禁拼裝改裝電動腳踏車,加裝改裝或更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池。
如發現有電動腳踏車或電池“進樓入戶”,應提示、制止或撥打12345熱線電話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