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起,天津卓朗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退市卓朗”)(股票程式碼:600225)進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屆滿後 5 個交易日內,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經《投資快報》記者梳理,除退市卓朗外,最近還有上海易連、亞聯發展、揚子新材的索賠,請股民朋友關注。
退市卓朗跌幅高達82%,受損股民可登記索賠
退市卓朗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為 2025 年 2 月 7 日,預計最後交易日期為 2025 年 2 月 27 日。退市整理期屆滿後 5 個交易日內,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退市卓朗於2025年2月7日上午開盤後,退市卓朗直線下挫逾80%,交易觸及盤中臨時停牌。
此前,退市卓朗釋出公告稱其於 2024年12月25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51號)。該決定書認定*ST卓朗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ST卓朗子公司虛構伺服器、軟體和系統整合服務銷售業務,虛增收入和利潤,導致2019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1、2022年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9.95億元,佔該2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57.85%;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6.96億元,佔該2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6.31%。此外,*ST卓朗還存在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廖律師(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19年9月20日至2024年3月14日(含當日)期間買入,並在2024年3月15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為準)。
上海易連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投資者可進行索賠
2025年1月8日,上海易連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易連”)(股票程式碼:600836)釋出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上海易連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2020年和2021年年度報告未如實披露實際控制人,存在虛假記載。
2020年和2021年年度報告所涉期間,王正鬱依其實際支配的上海易連股份表決權足以對上海易連股東大會決議產生重大影響。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八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王正鬱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上海易連2020年和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王愛紅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存在虛假記載。
二、2020年和2021年年度報告未披露重大關聯交易,存在重大遺漏
2020年10月起,上海易連陸續與寧波才相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波才相)、寧波森嘉亞美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波森嘉亞美)、寧波國寧中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波國寧中昊)簽訂《大宗商品業務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在上述《框架協議》下,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間,上海易連及其子公司與寧波才相、寧波森嘉亞美、寧波國寧中昊在未實際開展大宗商品貿易的情況下,發生資金往來,資金以預付款名義從上海易連及其子公司轉入上述三家公司,月末或季度末以退款名義從上述三家公司退回上海易連及其子公司。寧波才相、寧波森嘉亞美、寧波國寧中昊為上海易連的關聯方,上述資金劃轉構成關聯交易。
2020年累計關聯交易金額為16,884.04萬元,佔期末淨資產的15.86%;2021年累計關聯交易金額為136,150.00萬元,佔期末淨資產的107.94%。
此外,上海易連還透過虛假貿易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導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鄧律師(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2月27日(含當日)之前買入,並在2024年2月28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為準)。
亞聯發展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股民朋友可進行索賠登記
2024年8月17日,吉林亞聯發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聯發展”)(股票程式碼:002316)釋出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吉林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號)。
開店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服務商返現業務會計處理不當,導致亞聯發展2021年虛減營業成本13,714,256.57元、虛增預付賬款13,714,256.57元開店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店寶”)系納入亞聯發展 2021 年合併報表的非同一控制子公司,亞聯發展持股比例 45%。
2021 年,開店寶在核算服務商返現業務時出現錯誤,將 2020 年底已經衝減的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返現給代理商的資金,在“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再次進行了衝減,從而導致 2021 年少確認主營業務成本 13,714,256.57元,多確認預付賬款 13,714,256.57 元。開店寶會計處理不當導致亞聯發展虛減營業成本13,714,256.57 元、虛增預付賬款 13,714,256.57 元。
開店寶資金調節業務會計處理不當,導致亞聯發展 2021 年虛減營業成本 7,111,150.00 元、應付賬款 7,111,150.00 元。開店寶子公司錯誤清理三年以上不需支付的應付賬款,導致亞聯發展 2021 年虛減應付賬款 8,278,844.67 元、營業成本 8,278,844.67 元。開店寶銀聯清算款差異調整會計處理不當,導致亞聯發展 2021 年虛減營業收入 3,178,768.52 元、營業成本 3,369,494.63 元、應交稅費 190,726.11 元。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廖律師(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8月30日(含當日)之前買入,並在2022年8月31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為準)。
揚子新材年度報告虛假記載被處罰,投資者可登記索賠
蘇州揚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揚子新材”)(股票程式碼:002652)於2023年11月9日釋出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75 號)。
一、揚子新材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一)關聯方資金佔用事項資訊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間,時任揚子新材第二大股東、總經理胡衛林利用開元金屬、蘇州滙豐圓物資貿易有限公司、江蘇海豐新材料有限公司、蘇州市天創物資貿易有限公司等,透過超額支付預付款等形式佔用揚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蘇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新永豐鋼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永豐)資金,從事關聯交易。其中,2018 年年末佔用餘額約為 197,647,286.05 元,2019 年年末佔用餘額約為 363,311,398.12 元。上述資訊未按規定在 2018 年、2019 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二)關聯採購事項資訊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2020 年,揚子新材及其子公司新永豐與開元金屬發生關聯交易約為70,058,336.35 元,約佔當年經審計淨資產的 21.8%。上述資訊未按規定在 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2 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會公告〔2017〕17 號)第四十條等規定,揚子新材應當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該關聯交易情況。揚子新材在 2020 年年度報告中未披露該事項,該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二、揚子新材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20 年,揚子新材將子公司新永豐生產的鍍鋅卷銷售給開元金屬等公司,然後直接或透過第三方銷售回揚子新材,形成交易閉環,虛增營業收入。2020年揚子新材虛增營業收入約為 137,102,101.67 元,約佔 2020 年年度報告營業收入的 11%。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張律師(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含當日)期間買入,並在2022年12月30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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