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無疑是將了內塔尼亞胡一軍。以色列總理究竟有沒有膽兒前往呢?
文|海上客
國際刑事法院(ICC)當地時間11月21日發出所謂“逮捕令”,針對的是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
之後,諸如法國、德國、英國等的領導人都紛紛表態。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 圖:資料
海叔猶記得上一個遭遇國際刑事法院通緝的在任國家領導人是俄羅斯總統普京,且這一通緝令尚未取消。
在昨天(11月22日)的“海上客觀察”影片節目中,對此已有一些分析。
如今,繼續深入觀察的話,則會發現,內塔尼亞胡所遇到的情況真不算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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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京被國際刑事法院通緝之事,發生在2023年3月,亦即俄烏衝突爆發一年之後。
當時,國際刑事法院稱,普京涉嫌非法綁架烏克蘭兒童,將他們送往俄羅斯本土。
與此同時,該法院還針對俄羅斯兒童權利專員瑪麗亞·阿列克謝耶夫娜·盧奧娃-別洛娃發出了同樣的指控逮捕令。
瑪麗亞·阿列克謝耶夫娜·盧奧娃-別洛娃面見普京
其實,俄方的舉動大約是將烏東頓巴斯之地的一些兒童遷往俄羅斯本土。當時,在俄羅斯官方態度來說,頓巴斯的頓涅茨克、盧甘斯克等地,已經由“公投入俄”而成為俄羅斯領土,當地居民也領到了俄羅斯護照。
按照普京或者瑪麗亞·阿列克謝耶夫娜·盧奧娃-別洛娃的說法,頂多存在俄國內兒童的正常流動,且都是從距離前線較近之地撤往後方,何錯之有?
如今看國際刑事法院給內塔尼亞胡發出的通緝令,涉嫌的是戰爭罪!
比如“故意針對平民發動襲擊”,再比如“故意剝奪加沙平民賴以生存的基本物資,包括食品、飲用水、藥品、醫療用品、燃料和電力”等。
兩相比較,總感覺國際刑事法院安在內塔尼亞胡頭上的罪名,比安在普京頭上的更大。
相同之處則在於,國際刑事法院還給以色列前國防部長加蘭特發出了逮捕令。也就是說,無論普京還是內塔尼亞胡,都不是一個人被通緝。
內塔尼亞胡(右)、加蘭特已經分道揚鑣了嗎
有意思的是,加蘭特如今已經與內塔尼亞胡翻臉,被迫離職而去。即便如此,仍一起被列上通緝名單。
兩相比較,也有不同之處。據央視新聞轉引一些外媒報道,國際刑事法院還對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領導人穆罕默德·迪亞卜·易卜拉欣·馬斯里(又名穆罕默德·戴夫)發出逮捕令。
回頭看,在俄烏衝突前後,國際刑事法院是否對在烏東的一些烏克蘭武裝頭目發出過逮捕令?他們在過去十來年間在烏東的所作所為是否有被國際刑事法院注意?
總之,在過去兩年多時間內,國際刑事法院連續向兩位現任國家領導人發出逮捕令,這倒是可以證明俄烏衝突、巴以衝突確實是目前國際局勢的熱中之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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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塔尼亞胡被國際刑事法院通緝以後,法國、德國、英國方面紛紛表態。
環球時報援引法新社報道稱,法國外交部22日表示,已注意到ICC對內塔尼亞胡、加蘭特以及哈馬斯軍事指揮官穆罕默德·迪亞卜·易卜拉欣·馬斯里發出的逮捕令。
“法國注意到這一決定。”法國外交部宣告稱,法方“信守其長期以來支援國際司法的承諾,並重申支援國際刑事法院的獨立工作”。
再瞧瞧德國的說法。德國政府發言人表示,德國將仔細審查ICC對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發出的逮捕令,但在他們計劃訪問德國之前不會採取進一步措施。
國際刑事法院 圖:資料
環球時報的另一篇報道提及,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天空新聞網等媒體當地時間22日報道,當被問及“如果內塔尼亞胡入境英國是否會被捕”時,英國首相斯塔默的發言人拒絕對這一“假設”置評,同時稱“英國將始終遵守國內法和國際法規定的法律義務”。
海叔要說,綜觀英、法、德三國的態度,可以看出,三個國家基本上是對過臺詞的。
畢竟,與美國、俄羅斯、中國這聯合國五常中三家沒有簽署《羅馬規約》的國家不同,五常中的英、法,還有並非五常之一的德國,都是《羅馬規約》的簽約國。
那就意味著按照“遊戲規則”,一旦內塔尼亞胡等人到達英法德三國,三國就要做出選擇——
是選擇遵守《羅馬規約》逮捕內塔尼亞胡?
還是選擇言而無信,正常接待內塔尼亞胡?
當然,也未必一定要言而無信。對於英法這樣的聯合國五常國家來說,哪怕對於德國來說,自然有辦法規避。哪怕去年南非在舉辦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峰會之前,在是否邀約俄羅斯總統普京的問題上,也曾抉擇。其想著是否透過議會程式,臨時退出《羅馬規約》,以便於普京到訪。
但最終,南非沒有如此做。具體原因是否在於議會程式比較繁瑣?還是另有原因?海叔個人認為,有一個情況不得不注意,那就是南非與俄羅斯相距甚遠。要跨越歐洲、亞洲、非洲領空。其中不少國度是《羅馬規約》簽約國。普京前往南非,是要冒相當大的風險的。
而有目共睹的是,普京在被國際刑事法院通緝以後,曾出訪中國、朝鮮、越南甚至中東地區。
原因何在?
在海叔看來,俄羅斯幅員遼闊,普京在國內的旅行計劃,往往就需要乘坐專機來完成。而無論東亞還是中東這些到訪國,本身並不是《羅馬規約》簽約國。哪怕到朝鮮、越南等國,如果遇到並不接壤或者空域飛航通道並不相連的情況,也大抵可以透過周邊友好國家空域相連,直飛!
普京(左)、內塔尼亞胡 圖:資料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所遇到的麻煩顯然比普京大得多!
畢竟以色列彈丸之地。在以色列國內旅行,內塔尼亞胡無需乘坐大飛機旅行。
而如果內塔尼亞胡想要外訪,比如去同樣不是《羅馬規約》簽約國的美國,理論上當然是有可能的。
然而事實上以色列周邊,如果飛地中海方向的話,就會遭遇到塞普勒斯、馬耳他等《羅馬規約》簽約國!
即使周邊中東國家大多不是《羅馬規約》簽約國,可也備不住有國家打著“維護國際法”的名義搞些事情。
3
從普京、內塔尼亞胡先後被國際刑事法院通緝,可以看出一些西方國家的尷尬。
比如英法德統統沒有在第一時間表明一旦內塔尼亞胡入境就將實施逮捕。
(左)與內塔尼亞胡
有意思的是匈牙利總理歐爾班竟然邀約內塔尼亞胡訪問。要知道匈牙利可是《羅馬規約》簽約國。而歐爾班稱,自己不想理會《羅馬規約》。
這無疑是將了內塔尼亞胡一軍。以色列總理究竟有沒有膽兒前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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