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先驅報在2月4日報道,韓國最高法院判處一男子18個月有期徒刑,原因是該男子以反對戰爭和暴力為由拒服兵役——而且,他敗訴的原因是自己熱衷玩《絕地求生》。
眾所周知,韓國兵役制度嚴苛,是目前世界上幾個少數實行強制性兵役制的國家之一。根據韓國兵役法,凡是18至35歲的男性公民均應履行兵役義務,最晚在30歲前入伍,拒服兵役則會遭到刑事處罰。
雖然該制度存在例外情況,但達成條件卻較為苛刻。一般來說,只有為韓國做出過重大貢獻的藝人,或是獲得過奧運會獎牌、亞運會金牌的運動員才能夠享受免服兵役待遇。比如,去年杭州亞運會取得《英雄聯盟》賽事金牌,韓國代表隊隊員就獲得了免服兵役待遇。
不過近年來,韓國青年為逃避兵役找到了一條更加輕鬆的道路:入教。
起因是2018年11月,韓國最高法院裁定一位拒服兵役的“耶和華見證人”宗教信徒不受任何刑事處罰。法院指出,良心自由高於兵役義務,因個人良心而拒絕持槍的人不應受到刑事處罰。
所謂良心自由是憲法的重要概念,指個人有根據內在道德判斷善惡是非,並根據判斷行事的自由。在各國憲法中,良心自由都受到絕對保護,比如韓國憲法第19條也明確規定了“任何國民有憑良心處事的自由權利”。
在之前1969年和2004年的兩次裁定中,韓國最高法院都堅持認為信仰或良心不是拒服兵役的正當理由。而2018年的案件,可以看作是韓國最高法院立場轉變的里程碑。因此在這之後,許多試圖逃避兵役的韓國青年找到了正當理由。
也就是該案結案後不久,本文被告收到了入伍通知書,被告未按照指定日期入伍,三天後受到了檢方起訴。
在庭審中,被告主張出於良心他反對一切戰爭和暴力,而軍事文化與他的個人信仰背道而馳,因此拒服兵役不構成刑事犯罪。
但一審法院並未認可被告的主張,主要依據是經檢方調查,被告熱衷於《絕地求生》,其大逃殺的殘酷玩法和與槍支有關的暴力性質,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被告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真實性。
除此之外,法院還指出,被告從未參加過任何反戰相關的慈善團體和民間活動,沒有為傳播和實現他所主張的信仰做出過任何努力,因此沒有證據能夠表明他在收到了入伍通知書前表現出過這種傾向。
最終一審法院判處被告18個月有期徒刑,被告對這一結果表示異議並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審判決。
2020年,韓國國會通過了替代兵役服役法。該法案規定因良心自由而拒服兵役的人員,需在監獄或看守所等懲教設施工作三年,從事炊事、物資發放、設施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代替服役。
同期,被告向韓國最高法院提出替代兵役服役申請,並在此案受審期間通過了替代站的審查。但最終,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沒有問題,駁回了被告的訴訟請求。
或許即使沒有玩過《絕地求生》,被告也無法逃過法院的有罪判決,但在2024年因為一款曾在2018年爆火的遊戲入獄,實在有種命運弄人的感覺,不知道被告在獄中是否會想起自己第一次開啟《絕地求生》的那個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