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2月1日,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決定書指出,泛海控股存在多項未及時披露相關債務逾期情況的違規事項。
具體包括:子公司武漢公司與光大興隴信託、山東高速環球融資租賃等機構的借款逾期未還,涉及本金金額分別達15.5億和17.45億;武漢公司向信託借款逾期,涉及本金8.89億;武漢公司與中信信託的借款協議也未按時履行,涉及本金1.52億。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融資也存在逾期未還情況,涉及本金至少11.93億。
同時,泛海控股還未按規定披露多隻債券違約情況。
泛海控股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監管機構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