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釋出了2024年第五期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
內容顯示,平安付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付”)因七項違規事實被沒收違法所得50.55萬元,並處罰款659萬元。
成立18年的首張罰單
據悉,平安付成立於2006年,至今已達18年。此次罰單也是平安付成立至今的首張罰單。
具體來看,此次平安付的罰單涉及了7項違規事項: 1、違反機構管理規定;2、違反備付金管理規定;3、違反商戶管理規定;4、違反清算管理規定;5、違反賬戶管理規定;6、其他危及支付機構穩健執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或危害支付服務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7、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由於上述違規事項,平安付被深圳人行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05514.36元,並處罰款659萬元。
此外,時任平安付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網際網路支付部副總經理的林某凡也因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三項違規事項被深圳人行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21萬元。
對於上述處罰資訊,平安付科技在官網釋出公告稱,上述違規事項發生於2019年。彼時,中國人民銀行於對平安付科技服務有限公司開展了綜合執法檢查,對公司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平安付同時表示,在收到中國人民銀行的意見書後,平安付科技高度重視,積極改進,逐條落實,已按監管要求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平安系雙支付機構問題待解
平安付的官網資料顯示,其為平安壹錢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旗下支付機構,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從事網際網路支付、行動電話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
此外,平安付面向企業客戶提供綜合支付解決方案,支援網路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基金支付、跨境支付等服務,可為線上商戶的App或網站提供網路支付解決方案,支援覆蓋97%銀行。
需要注意的是,平安付並非“平安系”旗下唯一的第三方支付主體,平安系還擁有著“平安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付電子”)。
平安付電子成立於2002年,同樣是平安壹錢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旗下支付機構,同樣有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從事網際網路支付、行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業務。
平安付電子原名為上海捷銀資訊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被平安集團收購,並進行更名。平安付電子目前主要產品為 “平安商戶”,主要為線下中小商戶提供生意、生活綜合解決方案。
2023年11月24日,《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在國務院第19次常務會議上透過,並予以公佈。該管理條例將於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中規定,“同一股東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兩個及以上同一業務型別的非銀行支付機構10%以上股權或者表決權。同一實際控制人不得控制兩個及以上同一業務型別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這也正是平安付,準確說是平安系旗下兩家第三方支付機構所需要面對的問題。
對於同一股東控制多家支付機構的解決辦法,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告訴南都·灣財社記者當下有兩種主要的解決方法:第一,出售持有股份;第二,機構之間進行合併。
董希淼同時指出,條例規定的要求是必須達成的,市場的整合也正在推進中。未來,整合速度可能會逐步趨緩,但整合的方向仍將繼續。對於上述問題,南都·灣財社記者嘗試聯絡平安付,並未成功獲得回覆。
採寫:南都·灣財社見習記者 吳鴻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