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訊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杭州分行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罰款380萬元,該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如下: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不審慎,貸款資金被挪用於歸還專案土地款;固定資產貸款管理不審慎,貸款資金迴流後被挪作專案資本金;債權融資計劃業務投前、投後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資金迴流並長期滯留於借款人賬戶;貸後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於購買理財;貼現資金迴流用作存單質押,滾動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虛增存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於歸還住房按揭貸款或購房;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管理不審慎;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
同時,有7名相關責任人被監管警告,包含時任恆豐銀行臺州分行業務部負責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