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成都,一個經營餐館的男人正在苦苦掙扎。他想要求房東減租,房東不肯!於是男方提出退租,卻被房東扣了押金!男子氣得一夜之間將餐廳拆成廢墟,連大門都拆掉了!房東見了大怒,要那人賠償,那人卻說:你不仁別怪我不義!某酒樓老闆因為老家有事,不得不轉讓店鋪!而幹先生只是想開一家餐廳。他看內部裝修是現成的,店面位置也不錯,就以幾萬元的轉讓費將店面租了下來,然後與房東何大爺簽下了一份10年的合同。約定5年內不漲房租,押金5000元!
店面出租後,幹先生還花錢將店面重新裝修,然後重新開張。剛開始生意確實不錯,沒想到遇到疫情,店關了一段時間,一點收入都沒有,這讓幹先生很著急!然後看到其他房東主動提出要為房客減租,才找到何大爺,希望何大爺為自己減租!然而,何大爺不同意減租。他認為合同是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的。 5年內不能漲房租,當然也不能降房租。幹先生見何大爺如此不講理,非常生氣。他說要退租!奈何何大爺也很暴力,他說你不租就不租。我的店地段好,裝修好,租出去不用愁!而且按照合同約定,如果你提前解約,我會扣除押金,不退還!
幹先生氣得房租不減,押金也不退,決定讓何大爺後悔!後來,幹先生一夜之間把店拆得一塌糊塗,小到電燈泡,大到店門,什麼都拆!還拆了水龍頭和電線,要何大爺花錢重修!而何大爺來收房的時候,看到眼前的一幕,著實傻眼了。門消失了,店裡空蕩蕩的,裝修也沒有了,變成了一片空白!他氣得血壓都上了!後來,何大爺給幹先生打電話,問他拆裝修幹嘛!幹先生說,你租給最後一個房客當毛坯房,最後一個房客花錢裝修,我花了好幾萬的轉讓費才把店接過來,所以我就花錢買這些裝修,還有如果我願意,我可以把它拆掉。拆遷,這是我的權利!本來你說好得,我可以把裝飾留給你,現在你不仁不義,怪我不義!
何大爺氣不過。他說:我從頭到尾都遵守了合同。如果你賺更多的錢,你就不會給我更多的租金。你賺的錢少了幹嘛要我給你減房租?並且如果提前取消租金押金,押金將不予退還。我怎麼了?雖然租的很簡陋,但是水電費都是我出的。你現在給我毀了水電,就賠錢了!而且裝修後不可拆卸!甘先生說,你不同意合同嗎?合同上寫著能不能拆改?上一個房客租了毛坯,那我把毛坯還給你!何大爺傻眼了,合同上確實沒有約定不能拆除裝修!但是自己的水電沒了,還要花錢,總得自己賠吧?
那麼,從法律角度看,幹先生是否有權將店鋪拆成廢品呢?他要賠償嗎?根據《城市房屋租賃合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但租賃期滿或者合同終止時,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當事人,不形成債權的裝飾品可以由承租人拆除。如因拆遷造成房屋損壞,承租人應將其恢復原狀!簡單來說,就是甘先生花錢安裝了這些裝飾品。不構成協議的書桌、空調、窗簾等裝飾物,他有權拆除,但構成協議的,如瓷磚、牆紙、水電等,承租人不得從拆除。如強拆造成房屋損壞,由承租人負責賠償或恢復原狀!
更何況,水電費都是何大爺自己出的。幹先生就算想恢復原狀,水電也要留著!此事引發熱議!有網友表示,大叔就是自己動手,沒有絲毫同情心!租客生意不好,減租有什麼錯?大環境不好,這個租客就沒法繼續開,也沒有人租你的店,到時候損失會更大!也有網友表示,支援何大爺,按合同辦事!甘先生沒有契約精神,道德綁架!降是情分,不降是本分,你多賺錢也不好給何大爺更多錢!
還有網友表示,甘先生自己的東西拿走沒問題,但破壞水電就有點過分了!我覺得疫情之下,房東和租客都處境艱難。房東也可能要還房貸,所以我們不能強迫房東減租!租戶可在疫情期間提出減租,疫情結束後可適當增加租金。這樣大家就可以安心賺錢了!但是,如果房東的條件可以接受,就應該多站在租客的角度考慮,適當降低租金,讓大家活下去!俗話說,你敬我一尺,我必還你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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